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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食药监部门叫停洗虾粉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0日 15:11  新闻晚报

  □记者 许沁

  晚报讯 从今天起,本市禁止使用所谓的“洗虾粉”。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将根据 《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立即对本市水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小龙虾经营餐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近日,本报报道一些水产市场摊主使用“洗虾粉”浸泡小龙虾,用于去污。昨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紧急通知称,使用“洗虾粉”浸泡小龙虾去污是违规行为。凡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洗虾粉”,一律予以责令停止经营和使用,并监督销毁。

  根据市食药监部门近日调查发现,“洗虾粉”既是“三无产品”,也不是食用碱,可能会给市民健康带来隐患。市食药监局有关人士表示,这些“洗虾粉”外包装上没有标明品名、厂名、主要成分、使用方法等标识,这已违反了国家有关食品添加剂管理规定。鉴于“洗虾粉”其包装上既无生产日期,也无生产厂家,这种“洗虾粉”可以被定性为“三无产品”,使用这种产品必然会给消费者健康带来隐患。“洗虾粉”也不像部分商户所说的是一种食用碱,其主要成分是柠檬酸和亚硫酸盐。市食药监局有关人士介绍说,柠檬酸和亚硫酸盐这两种成分的确属于合法的食品添加剂,但“洗虾粉”中还有很多没有分离出来的成分,这些成分到底是什么,尚不清楚。即使柠檬酸和亚硫酸盐是允许添加在食品中的添加剂,但相关法规也规范了其用途和最高用量,而规定中没有涉及可用于清洗小龙虾,因此使用它们做“洗虾粉”也属违规。

  市食药监部门表示,如果今后有商家继续使用这种“洗虾粉”,一旦造成严重后果,食药监部门将会移送至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相关链接

  网上可查易滥用食品添加剂

  去年年底,国家卫生部公布了首批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市民可登陆http://www.gov.cn/gzdt/2008-12/15/content_1178408.htm 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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