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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食药监局:洗虾粉违规禁用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0日 14:15  解放日报

  本报讯 (记者 任 羽中)市食药监管局昨天表示,初步调查显示,部分水产摊主用“洗虾粉”清洗浸泡小龙虾的做法,违反了国家有关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规定。对此,本市全面禁止使用“洗虾粉”,并于即日起对相关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

  近日,有关部门在本市发现一些水产市场摊主使用“洗虾粉”浸泡小龙虾,用于去除小龙虾污垢、美化小龙虾外观等。经调查,这些“洗虾粉”外包装上没有标明品名、厂名、主要成分、使用方法等标识,违反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为保证食品安全,食药监管部门决定叫停“洗虾粉”。即日起,本市将对各水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以及小龙虾经营餐馆进行检查,一旦发现上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洗虾粉”,一律予以责令停止经营和使用,并监督销毁。据透露,初次排摸结果将于明后天向社会公布。与此同时,食药监管部门还将对“洗虾粉”来源开展追踪溯源;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将移送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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