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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信用卡广告禁含提现内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9日 10:57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廖爱玲)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对银行信用卡广告的管理提示公告。信用卡广告禁止宣传“POS消费提现”、“办卡刷卡一条龙服务”等违规提现内容。

  工商总局要求,在发布信用卡广告时,广告发布者和经营者要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信用卡广告内容,不得为无营业执照或没有发卡机构授权的中介机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信用卡广告。尤其是在信用卡广告中,禁止含有“信用卡提现”、“信用卡贷款”、“POS消费提现”、“刷卡取现”、“办卡刷卡一条龙服务”、“代还信用卡透支款”等违法提供信用卡办理和提现服务的内容。

  同时,信用卡持卡人也应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办理和使用信用卡,以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目前全国各级工商机关正在对各种信用卡相关广告进行监管,一旦发现违法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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