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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集协两年收费达8000万 部分作者歌手分文未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1日 14:0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两年收费达8000万 部分词曲作者歌手分文未获

  卡拉OK版权收费“肥”了谁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图为:如今,唱卡拉OK要缴版权费

  收取歌曲版权费用的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自2007年开始收取卡拉OK版权费,如今收取的版权费已达8000万元。但记者发现,很多词曲作者和歌手至今都没拿到应得的报酬。原来,上述所收钱款中首先有40%要上缴音乐著作版权协会(简称音著协),另有50%是音集协及其授权公司的管理费用。业内人士质疑:“管家”比“主人”拿得还多,不合适吧?

  消费者疑惑:KTV小时收费翻了倍

  记者近日走访北京几家大型的KTV了解到,这些KTV的收费标准比起去年涨幅不小。以钱柜的中等包房为例,现在周末晚8时至12时的收费标准为每小时400元左右,而去年同等包房的收费标准仅为每小时200元上下,这样的翻倍上涨让不少消费者有苦难言。

  2006年11月国家版权局发布公告,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标准是每间包房每天12块钱,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征收。虽然主管部门一再要求不得将征收版权费的负担转嫁给消费者,但北京各大KTV大幅涨价的消息则几乎与公布版权收费标准同时出现。

  商家解释,随着人工、水电费的上涨,收费升高在情理之中。但一些消费者仍确信自己其实是版权费的买单者,因为纵使其他费用涨得再高,也没有从2007年至今就翻倍的涨幅。

  事实上,我国的香港、台湾乃至世界各国都有关于KTV版权收费的标准。比如日本KTV按面积收费,33平米的大包房平均每天收费约为8元人民币;香港按照竞标或拍卖的方式收取版权使用费;台湾则是一个包间一天收取版权使用费3块多钱。

  与之相比,我国的版权收费标准较高,但在记者调查中却发现,大部分民众认为收不收费和收多少版权使用费其实并不是最大的问题,而收上来的费用如何分配才是问题的关键。

  音乐人喊冤:连宋祖英都分文未获

  去年,钱柜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协议,率先一次性支付自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两年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总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连同其他的KTV商家,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这一大笔钱到底该如何分配?记者为此进行了调查。

  记者在卡拉OK包房的畅销歌曲排行榜中发现,一些港台歌手的歌曲点击率较高。而国内如孙悦、庞龙、白雪等比较知名的歌手也在畅销排行榜之列,为了调查他们是否拿到了音集协返还的版权费,记者采访了这几位歌手和他们的经纪人,结果得到了否定的答案。

  此前,歌唱家宋祖英也曾透露,并未收到一分钱的版权费。那么钱到底去哪了呢?在调查中,钱柜、麦乐迪等KTV商家表示,他们确实已经缴纳了相关费用,而且这些费用是被“天合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收走的,记者随后来到了这家公司位于北京的总部。

  原来,2007年6月才正式挂牌成立的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是由于人手不足,才指定“天合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全国卡拉OK内容服务管理系统”的全国运营商,并代收版权费。

  音集协一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事实上,两年来在全国收取的8000万版权费中,只有钱柜支付的这1000万元进行了分配。而某唱片公司则向记者透露了8000多万元版权使用费的分配方式:首先要扣除40%给音著协返还给词曲作者;剩下的再扣除50%作为音集协的管理费用;再剩下的钱,才是分给歌手等音乐人的——而这笔钱显然不多。

  而即便是上缴给音著协、再由音著协返还给词曲作者40%的收费,记者调查也显示,词曲作者相当长时间也没有拿到钱。比如北京美廉美连锁商业有限公司未经授权将《烛光里的妈妈》作为背景音乐播出,遭音著协起诉并败诉,赔款1700元人民币。事隔半年,该歌曲的作者谷建芬却还是一分未得。

  管理费争议——

  管家比主人赚得还多?

  KTV征收版权使用费已经开展了两年的时间,据了解,代表权益人利益的音集协,已经对钱柜集团最早支付的1000多万元的版权使用费进行了首次返还,其分配比例是:扣除给音著协的40%;再扣除余款中的50%作为音集协的管理费用。也就是说,1000万中,有300万元是要当作音集协的管理和运营成本的。如此高额的服务成本不禁让音集协的会员们产生质疑。

  对此,天合公司的解释显得“霸气十足”——为了配合音集协工作,他们在全国建立了30家子公司。除了西藏自治区外,其余每个省市、自治区都建立了分支机构,“这样庞大的前期投入理应得到相应的产出”。

  原本就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收取一定数额的服务费理所应当。但作为音集协的会员,唱片公司们也要算一笔自己的账。以国内唱片公司为例,按音集协前述1000万版权费分配方案,在音集协及天合公司拿走300万元收益后,国内各家唱片公司因为在KTV点唱市场所能分得的份额不高,所以仅能占剩余300万款项的3%,也就是只能分配9万元版权收益。这与音集协和天合公司的获益,完全不成比例。

  一些唱片公司直言不讳:音集协作为一个专业协会,本应维护录音、电视音乐等行业人的利益,像目前管家的收入比主人还高的现状,非常不合理。

  目前,已有版权管理机构认为音集协的做法有欠妥当。(据中央电视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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