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四部委防银行卡犯罪 ATM转账上限每日每卡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06日 08:20  东方早报

  四部委联防银行卡犯罪:发卡机构不得外包信用卡发卡营销业务

  东方早报记者 黄武锋 罗晟 

  打击信用卡犯罪行动再度升级。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安部、工商总局等四部委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央行应会同公安部,协调两部门及各商业银行、中国银联的力量和资源,共同成立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办公室。

  可见的是,面对银行卡犯罪日渐增多的局面,央行、公安部早在2008的4月~9月,就曾开展了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

  今年3月31日,打击信用卡犯罪行动升级——央行、银监会、公安部、工商总局四部委联合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政策措施。此次部委联合发布《通知》,则令上述行动进一步“升级”。

  直指发卡机构

  此前的整治行动目标多数只是对发卡机构作原则性要求,而此番发布的《通知》明确要求,发卡机构不得将信用卡发卡营销业务外包,禁止单位代办信用卡。发卡机构也不得擅自对信用卡透支利率、计息方式、免息期计算方式等进行调整。对有疑似套现、欺诈行为的持卡人,发卡机构可采取临时锁定交易等措施。

  对此,一国有大银行人士昨日表示,上述条款可能会对部分中小银行信用卡发行影响较大,“因限于人力、成本等因素,中小银行发卡较多借助于外包、单位代办等第三方发卡渠道”。

  另一接受采访的股份制银行人士也坦承“可能会对该行信用卡发行造成一定影响”。

  限制转账金额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目前通过虚假信息诱骗持卡人转账的案件增多,《通知》还首次明确,持卡人开通电话转账、ATM转账的,每日每卡转出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未采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安全认证方式的持卡人,其网上转账单笔金额不应超过1000元,每日累计转账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

  目前,各银行规定的限额则各不相同,如工行静态密码持卡人,其网上转账单笔限额仅为300元。ATM转账,有的银行规定每日的限额为5万元,有的则是10万元。

  据银行业内人士分析,《通知》意图非常明确,即加强银行卡的管理,从源头上控制银行卡犯罪的发生。如《通知》第五部分就是专门讲“提高中国银联防风险服务水平”。

  而在完善银行卡发展的法治环境上,《通知》也提出,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要尽快制定《银行卡条例》,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和出台有关信用卡套现的司法解释。

  ◎ 《通知》摘要

  ●控制移动POS机的安装,除航空、交通罚款、上门收费、移动售货、物流配送等确有使用移动POS机需求的行业商户,其他类型商户原则上不得安装移动POS机。原则上不应允许移动POS机跨地区使用,要屏蔽移动POS商户SIM卡的漫游功能。

  ●信用卡广告中不得含有“信用卡提现”、“信用卡贷款”、“POS消费提现”、“刷卡取现”、“办卡刷卡一条龙服务”、“代还信用卡透支款”等违法违规提供信用卡办理和提现服务的内容;工商部门不得为企业核定信用卡咨询、金融咨询等经营范围,防止咨询类中介企业以金融咨询的名义非法从事信用卡贷款业务。

  银行卡诈骗案例

  【案例一】

  2008年9月的一天,工行徐汇长桥支行大堂经理小任在24小时自助银行进行日常巡视时,发现一对40多岁的夫妇在ATM机前边打手机边操作。经过小任的细心观察,他判断这对夫妇正在进行汇款操作,但同时又发现两处疑点:第一,客户操作自助设备全在手机通话指导下进行;第二,自助机器上的汇款画面是全英文的。小任上前询问,客户称公安机关打电话给他,说他的身份证及银行存款账户均已被他人盗用,且已造成透支,要他将存款集中转入警方的安全监控账户,以便警方破案。至此,小任已肯定这是一起汇款诈骗案,立即提醒客户,最终挽回客户10余万元的损失。

  【案例分析】与以往的短信诈骗案不同,以公安机关为名义进行诈骗,其欺骗性很强。虽然作案手法与普通短信诈骗案如出一辙,都是采用自助设备汇款转账的方式,但也添加了新障眼法,就是利用大多数中年人不懂英文,通过手机通话远程“指导”客户在自助设备的英文操作界面下操作,这样客户就在不知不觉中乖乖“中计”了。

  【案例二】

  2008年11月20日,一青年男子急急忙忙地来建行新城支行内勤主管处,称有人打电话给他,让他进行电话转账。此情况立即引起了该行员工警觉,经仔细询问,客户称其刚在松江购买一辆汽车并在江苏泰州办理上牌手续。当日,便有自称是泰州税务局工作人员打电话给他,称根据国家最新退税规定可以退给他税款4983.3元,款项已存入为其办理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内,卡号:4563222555325587,密码为:123456,让客户通过“01051661052”客服热线,自行将该卡卡内余额转入客户自己的借记卡内。该行员工当即向客户指出,银行办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要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亲自办理的,税务局不可能为其办理银行卡,而且办理退税等相关业务也不会是通过电话进行转账就能操作的。后经过证实,该电话是诈骗电话,该行员工立即阻止客户输入卡号和密码。

  【案例分析】该诈骗案是根据客户购车的事实进行的诈骗,客户在上述案件中是收款方,更容易让人相信,使客户降低安全警惕性,但在所谓的电话银行操作过程中,也会要求客户输入自己的银行卡卡号和密码,从而使客户泄露了自己真实的卡号和密码。

  ◎ 提示

  银行卡诈骗六大惯用伎俩

  日前,上海银监局专门发布防范提示,列出几种犯罪分子常用的“陷阱”:  

  ●虚构退税信息。

  ●虚构亲人、朋友发生车祸的求助信息。

  ●虚构事主身份信息泄露,并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高额欠费,诱骗事主转账存款到指定账户,以消除不良记录。

  ●虚构事主身份信息被人冒用,银行存款安全将受到威胁,诱骗事主转账存款到所谓的“安全账户”。

  ●虚构事主的账户被不法分子利用洗黑钱,诱骗其将资金转入所谓“警方账户”,作资金冻结。

  ●虚构信用卡透支信息。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