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涉嫌联合涨价
晨报讯(记者 王海亮)针对日前中航信发布几大航空公司推出统一机票打折标准,且机票价格均有上涨的问题,北京市消协昨天发表鲜明观点:这一行为涉嫌联合涨价,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市消协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机构依据《反垄断法》进行调查干预。
市消协、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和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昨天联合发表观点,认为几大航空公司通过中航信在同一时间联合推出统一的机票打折标准,且几乎所有档次打折后的价格均有约10%的上涨,同时取消了四折以下的机票,这一行为“具有统一的推出时间、统一的打折计算公式、统一的价格标准、统一的取消四折以下机票、统一的上涨价格的特点,所以涉嫌联合涨价。”
“如果一个行业几乎所有的企业或占市场较大份额的企业联合定价或涨价,就构成了排除竞争。后果是企业之间没有竞争,或竞争程度大大降低。”市消协认为,几大航空公司的上述联合行为,排除了竞争,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
市消协同时认为,几大航空公司的上述联合行为,使消费者被迫没有选择或选择范围减少,损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此外,联合行为遏杀了企业的竞争活力,不利于航空行业的健康发展。市消协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机构应依据《反垄断法》对几大航空公司的联合定价涨价行为进行调查干预。
回应
民航局:“价格上涨说”不准确
民航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机票折扣的上下浮动由市场决定,现在各航空公司实行的多舱位管理系统是将普通舱分成不同的等级,各等级对应不同的价位,每个舱位就是一个价格,比原先消费者所熟悉的以0.5为单位的折扣机票多出了层次。对于消费者来说,可选择的价位层次更多了,而且机票的全价并没有变化,所以价格上涨的说法并不准确。晨报记者 吴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