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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朱燕) 因涉嫌虚构采矿事实,集资诈骗1300万,原北京中矿三峰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绍华和办公室主任杨睿召日前被公诉至北京市二中院。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2月至10月间,何绍华、杨睿召虚构北京中矿三峰实业有限公司拥有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龙井市三峰山价值9600亿元人民币的安山岩矿及50年的开采权的事实,以集资购买矿山设备、给予每月7%的高息、三个月偿还本金为由,通过购买股权认购书的形式,先后骗取许某等90余名被害人集资款共计人民币近1300万元,此后何绍华将大部分款项用于成立、经营自己实际控制的公司或进行融资等。
检察机关认为,何绍华、杨睿召无视国家法律,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