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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彭科峰 实习记者李川)昨天中午12点半,三名顾客在禾绿回转寿司店内吃了有异味的食物后,一人出现腹泻状况。店方称,可赔偿顾客200元或带腹泻顾客看病,但拒绝承认该食物变质。
顾客王先生说,事发当时,他和同事邀请一位客户在世纪金源购物中心内的禾绿回转寿司店内吃饭,在食用带有海鲜的寿司后,客户王敏(化名)突然觉得肚子疼痛难忍。他们查看桌上食物时发现,其中一片寿司上的肉块明显有异味,“明显是发馊的味道”。王先生认为,王敏是因为吃了变质食物才导致肚痛,他要求店方赔偿500元。
在王先生的要求下,店方负责人出具了一份证明,该证明称,“顾客反映称食物有异味,如果顾客发生任何健康问题,店方愿意负全部责任”。记者在现场闻到该肉块的确有明显的馊味。
该店负责人否认食物发生变质,称食物的味道就是这样,酸味不是馊味而是醋的味道,他们愿意支付给顾客200元,或者带肚痛顾客前往医院看病并支付医药费,但拒绝赔偿顾客500元。
昨天下午3点多,王先生接受店方支付的200元后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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