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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消费卡成废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0日 15:25  现代金报

  3·15维权热线56161955报道 昨天,看到本报《音像店关门前还劝说会员充值》报道后,市民张先生也向本报讲述自己的经历。张先生偏爱各种预付款消费卡,而就在不久前,他悲哀地发现身上的两张卡成了“废物”。

  其中一张是江东区园丁街“阳明快餐中心”的会员卡,里面余额还有200多元。“我几乎每天都从这家快餐店门口路过,而突然有一天,门上贴了法院的封条。”另一张是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洗涤中心的贵宾卡,里面还有168元没消费。对于该洗涤中心的停业,张先生更没有任何预感,因为对方关门前,他已经两三个月没去光顾了。

  损失了两张卡的张先生并没有想到维权,反而感到庆幸:幸亏自己有先见之明,当初办卡充值时都选择了最低额度。

  诊断:消费者要有风险意识

  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翁月珍说,首先,商家一般用非常诱人的优惠措施吸引消费者,所以面临预付款消费时,大家首先要保持理性,想清楚自己究竟是否需要这项消费。像这位洪先生的音像店租赁卡和张先生的洗衣卡,消费得都比较少,显然没有办卡的必要,结果倒头来不但不省钱反而造成浪费和损失。

  其次,预付款消费存在一定的风险,消费者预付钱款前早就应想到这一点。此外,消费前要查看商家证件和执照是否齐全。要和商家签订详细的合同,规定好双方的权利义务,为以后的维权提供依据。

  白云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说,像洪先生和张先生这种情况解决起来比较难,能否立案还不能确定:起码不能根据消费者单方面的说法,来判断事件是经济纠纷还是诈骗。此外,消费者损失的钱也比较少,他们本人也不愿意花大成本去维权。所以,碰到这种情况,建议受损失的消费者联合起来向相关部门报案。记者 殷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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