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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北方热电有限公司(甲方)就烟气粉尘排放污染朝阳村(乙方)问题进行协商,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愿意一次性补偿乙方以前年度至2007年12月31日前的环境污染费2万元。
2、乙方对甲方支付的2万元补偿款,乙方自行办理对村民的补偿,如在办理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均不负责。
3、随着甲方逐年对环保的治理,目前烟气排放已基本达到环保要求,甲方以后将不再对乙方予以补偿。
北方热电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田雨在协议上签字。
在该协议书的边上,还写着“市环保局宋玉杰”的字样。
然而,这份协议没能生效,原因是村委会主任认为污染造成的损失远远超过了协议中赔偿的2万元。
在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的调查中,还得知鸡西市殡仪馆与朝阳村在2003年1月14日也有一纸就污染环境的赔偿协议,其内容如下:
朝阳村委会(甲方)与市殡仪馆管理所(乙方)于2003年1月14日双方共同协商研究,达成如下协议:
一、殡仪馆管理所每年付给朝阳村土地污染费6000元。
二、交款时间在每年的1月20日前一次性付给甲方当年污染费。
三、以上达成协议后,村民再不能为上述事宜找乙方和市政府以及上机关告状,如出现此事,甲方负责处理。
四、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共同遵守。
甲、乙方在协议的下端都有签字、盖章。
看来,这些企业也知道自己有问题,想花点小钱就将问题掩盖过去,可是朝阳村有3720人,人均补偿微乎其微!
垃圾堆里秀生态
更具戏剧性与讽刺意味的一幕是,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在朝阳村看到了立在村口路旁的“生态家园示范村”字样的石碑。据朝阳村党支部书记宋华介绍,“生态家园示范村”是在2007年由黑龙江省政府和黑龙江省农科院联合评出。以下是“鸡西市生态示范村和环境优美村标准”,请读者一览(见页左下表)。
据宋书记介绍,该村只有14、15、20这三项基本符合标准,其余差距都很大。这样一个村,是如何成为生态家园示范村的呢?恐怕只有立碑者自己心知肚明了!
垃圾处理造新堆
据宋书记介绍,鸡西市新建了一个垃圾处理厂。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来到距离“垃圾山”不远处的鸡东县境内的宝川垃圾处理厂。蓝颜色的车间式房子,是宝川生活垃圾处理区,院内干干净净,如果不是看到门口垃圾处理区的文字,丝毫看不出这个地方与垃圾有什么关系,厂门紧锁,见不到一个人影。不远处黄色的办公楼显得格外醒目,也是干干净净,大门紧闭。
沿着上山的路继续前行,是一个四周用铁丝网围起来的“大坑”。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看到,一辆车牌号码为环卫00001的垃圾运输车正在往“大坑”里卸垃圾。车到之处,垃圾堆上成群的乌鸦四处飞散,盘旋着又落回原处,这里显然成了它们的乐园。
据当地村民反映,这里原来也是一个山沟,他们(政府)把上面的植物铲掉就形成了现在的宝川垃圾处理厂。
据有关资料显示,宝川垃圾处理厂总投资1.54亿元,为鸡西市2008年重点推进项目,项目进度为在建。
既然在建,为什么现在就投入使用呢?垃圾处理厂门口的两个空房子又是给谁看呢?而且,所有垃圾也没见分类,现场也没有工作人员,长此以往,恐怕第二个“垃圾山”又要诞生了。
何时能走出癌症笼罩的阴影?何时能呼吸到清新的空气?何时能喝到干净的自来水?何时能看到蓝天白云?何时能依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再次致富……
朝阳村的村民仍在苦苦期盼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