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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3月3日,在召开的相关会议上,城关工商分局、城关区消协公布了2008年消费维权案例,借以警示企业要树立品牌名牌形象,打造社会诚信,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
美容“陷阱”
2007年4月消费者沈老先生在一商场闲转时,被某美容院的工作人员夸大宣传以“可以去眼袋,还送产品,经常美容可年轻10岁,效果是如何如何好以及在活动期间可以享受其他优惠……”带进了美容院。在近一年时间内,沈老先生在该美容院共购买产品9次,累计消费三万余元。沈老先生做了20余次美容美体后,觉得没有什么效果,越想越不对劲,感觉自己掉进了美容“陷阱”。随后,就此事向消协工作人员进行投诉。
经过消协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多次协商调解,该美容院最终将16800元退还给了消费者。
装修问题
王某于2008年5月24日与某装饰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在装修过程中,消费者发现装修工程质量有问题,并且未按照签订合同约定的时间如期交工,还发现该公司无资质进行施工,遂要求终止合同,并赔偿12000元损失。
辖区消协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与该装修公司取得联系,了解情况,经过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该装修公司给予消费者全额退款。
送货拖延
消费者张某于2007年12月7日因装修,在某家具市场订购了3个木门,商家承诺24天到货,可是截至2008年1月10日商家仍然没有给消费者送货,消费者多次与商家联系,要求商家尽快送货。商家答复货物仍然未到。
投诉后,经辖区消协分会人员联系、协商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商家于1月12日将消费者订购的木门全部安装好。
售后维修
消费者郭先生于2008年1月31日到某家具专卖店以1800元购买了一张床和床头柜,在使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消费者便发现床的靠背开始松动,就立即与该经销商联系,要求解决。但该经销商委派的维修人员维修后,床的质量问题仍然未得到彻底解决。
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与商家联系、协调,最终商家进行了退货处理。
投诉快递
消费者付先生于2008年4月28日在北京购买了三块装饰板,委托某快递公司托运至兰州,当装饰板托运至兰州后,因装卸不当,其中两块装饰板损坏,消费者找到快递公司进行理论,并要求赔偿其损失。
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与商家进行了联系、调查,并多次协调,最终快递公司给予消费者赔偿1500元损失。
广告欺诈
消费者庞女士于2003年9月参加某通讯公司促销活动,并参加了该项活动的幸运大抽奖。在抽奖活动中该消费者有幸抽中一等奖(用户可以免费参加“韩国游”),而且当时各大报纸均有报道。但是因各种原因直至2008年3月该公司仍未组织消费者去韩国旅游,消费者认为对方有欺诈行为,故投诉到城关区消协。
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与某局进行联系、详细调查了解情况,并查阅当年报刊,消费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经调解,双方达成共识,给消费者庞女士作一次性3000元适当补偿处理。
退回瓷砖
消费者郑女士于2008年8月在某陶瓷商城购买瓷砖,价值4000元。第二天,装修工人对其房屋进行铺砖后,发现该瓷砖的缝线比较大,立即联系商家,并让商家上门实地勘查后,要求退货,并赔偿损失。双方几经协商,未能达成共识。
经消协工作人员联系、调查、协调,商家退回消费者货款4000元。
打折陷阱
时女士于2007年11月在某商场购物后进行抽奖,被商场工作人员告知中了特等奖,可以在六楼以三折方式购买饰品。消费者非常高兴,在经过精挑细选之后,以8856元的中奖方式购买了一套项链首饰。事后在一楼某品牌首饰专柜处发现她所中奖购买的所谓三折的项链首饰价位却高得离谱。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经了解,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与商家多次沟通、协调,事情最终得到圆满解决。消协工作人员在处理投诉的同时,也及时与辖区工商部门取得联系、沟通,工商部门对该商场“不明示有奖销售活动”的行为进行了查处。
干洗损衣
消费者黄某于2007年11月在某干洗店干洗了一件价值5000余元的高档上衣,但在取衣时却发现干洗后的塔兔绒衣领严重变形,无法穿着。
消协工作人员接诉后,及时进行了调查了解,确系该店在衣物洗涤时,因方法不当所致衣领变形,店家应当承担责任。经双方多次调解协商,店家同意将衣服返厂修复。
沙发纠纷
消费者张女士于2008年6月在兰州某汇展中心购买了一套沙发,价值4780元。当沙发搬运到家后,却发现放置起来有些困难,无奈便要求商家退货。而商家却将消费者预付的1000元定金不予退还。
消协工作人员在接到投诉后,经多次和商家调解、协商,最终因为消费者的违约责任,商家退还消费者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