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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牛澄清安全性广告被指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7日 15:08  新京报

  蒙牛澄清安全性广告被指违法

  针对“OMP牛奶安全澄清广告”,专家称涉嫌以国家机关名义做广告

  本报讯 (记者 廖爱玲)“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等国家六部门,组织专家认定饮用特仑苏OMP牛奶无健康危害!”昨日,一些报纸、网站上纷纷挂出类似的蒙牛OMP牛奶广告。专家指出,该广告直接打出“卫生部、质检总局”,明显属于以国家机关名义做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

  “自奶粉三聚氰胺事件后,类似这样以国家机关名义发布质量澄清的广告就多次出现。”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广告学系主任陈刚表示,他已经注意到这则新发布的广告,其中最明显的一个违法现象就是使用了国家机关名称,而《广告法》早已明确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尽管蒙牛的本意是为澄清情况,但前提是不能违反法律。

  陈刚称,六部门专家给出的结论是OMP虽无危害,但未经卫生部批准,且擅自夸大宣传产品功能,对于这样一个本身就属于违法上市、尚未获批的产品,蒙牛选择这个时间做广告也有“打擦边球”的嫌疑。“既然专家已经指出OMP牛奶‘夸大产品功能’,作为广告监管的工商机关可以据此对蒙牛此前的OMP牛奶广告展开调查。”

  昨日,工商部门一位广告监管人士透露,目前尚未接到国家工商总局对广告查处的通知。按照《广告法》第39条规定,以国家机关名义发布广告,可由广告监管部门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公开更正,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1至5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

  ■ 声音

  蒙牛:已将OMP资料放到公司网站

  本报讯 (记者胡红伟)针对消费者对OMP牛奶的质疑,蒙牛集团新闻发言人赵远花昨日表示,近日蒙牛已将OMP相关资料放到公司网站上。

  赵远花表示,六部委做出夸大宣传的判断,是因为按照之前相关部门对食品原料添加的规定,OMP被认为是一般性食品原料。在最近的新规定中,OMP应该被认定是一般原料还是新资源食品原料尚无定论,蒙牛需要递交新的申请报告,得到审批后继续添加进行生产。

  关于消费者质疑是否有功效,蒙牛表示,此前北大医学院等国内机构,已经对OMP牛奶进行了独立的动物和人体跟踪实验。实验结果证明,OMP牛奶对抑制人体骨吸收、促进人体骨骼增强具有一定作用。

  对于价格问题,赵远花表示,比如都是含有蛋白,但蛋白含量不一样肯定会导致价格不一样的。

  ■ 质疑

  OMP事件尚有疑点待澄清

  包括停产具体日期、安全性评估如何“出炉”

  本报讯 (记者廖爱玲)日前,国家六部委专家认定OMP无健康危害。但关于OMP牛奶以及此次专家评估,有市民和专家表示,尚有几大疑点需要蒙牛公司和政府部门向公众澄清。

  部分超市有2日以后OMP奶

  一是OMP牛奶停止生产的具体时间。蒙牛公司和内蒙古质监局曾对外公布,接到质检总局公函后,蒙牛已停止了OMP的使用,2月2日以后生产的特仑苏产品已不含OMP物质。记者昨日走访超市发现,目前销售的特仑苏OMP牛奶多数是2月2日之前的存货,但也有一些超市有2月3日、2月6日的产品。

  “蒙牛公司究竟是从哪一天起停止加入OMP物质的?应该向消费者说明。”市民吴先生说。

  专家报告需对外公示

  另外,自OMP牛奶被曝光,专家的安全性评估在短短一个星期内就迅速“出炉”。在丰台华堂商场一层超市里,售卖特仑苏的货架上专门摆出了一个OMP的功能说明牌,宣称是六部委专家认定安全的,但并未见有正式的此次安全性评估鉴定报告。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邱宝昌对此指出,到现在没有一个政府部门出来正式公布结果,而是以专家名义,但参加评估的专家究竟是怎样产生的?具体是什么身份?是否有对OMP的临床证据和实验数据?有没有详细的评估鉴定报告?这些都需要对外公开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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