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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记者 陈淇铧 通讯员 林月明
就在“广东该不该向市民发放消费券”的话题还在省两会上被委员热议的时候,昨日记者从广州旅游市场获悉:已有旅行社宣布将从今天起,向55岁以上的老广,派发20万张面值100元的“旅游消费券”。此消息一出,当即遭业界质疑,不少业内人士直指该举实为挂“福利”之名,在“变相促销拉客”。
局限——
国内游出境游报名
记者了解到,该批由旅行社自行发放的“旅游消费券”,有效日期至4月30日,只有广州55岁以上的长者,才能凭身份证到旅行社营业厅领取,每个名额领1张。
据南湖国旅副总经理陈志超介绍,在使用上,此批面值100元一张的“旅游消费券”,只能报名任意时间出发的国内游及出境游线路,不限制特价或常规线路,还能照常享有现行的其他优惠。如节后淡季价仅为439元的桂林双卧五天,使用“旅游消费券”后仅为339元;厦门双飞三天799元,使用“旅游消费券”后为699元;华东双飞六天899元,使用旅游消费券后仅需799元。
效果——
或带来4亿旅游收入
“如果20万张‘旅游消费券’全部被使用,20万人出游最起码就是1200架次航班以上的运载量!”陈志超给记者算了一笔账,“20万张‘旅游消费券’派给20万名长者,一名长者至少带动一位亲人或者朋友一起出游,将带动40万人出游,以每人平均花费1000元来算,一张‘旅游消费券’的放大效应将达到1?20以上,那直接就是4个亿的旅游收入。而根据旅游收入每增加1元,带动相关行业增收4.3元的公式来计算,这就是17个亿!对广东乃至全国的社会经济拉动作用是不可估量的”。
目的——
刺激报名拉动消费
为什么此次“旅游消费券”不能用于报名省内游呢?对此,南湖国旅另一相关负责人解释,目前很多省内游线路,价格均低于100元。“发放‘旅游消费券’的目的,就是为了刺激报名,拉动消费,扩大内需。如果用面值100元的消费券,去报名几十元的省内游线路,游客自己不花一分钱,哪能拉动消费呀,而且旅行社也亏大了,这次发放20万张“旅游消费券”,总价值2000万元,对旅行社已是一笔不小开支”。
质疑——
与优惠券有何区别?
对于旅行社派发“旅游消费券”的做法,部分业内人士直陈其“实为巧立名目的变相促销”。
“派发各类消费券,本是政府部门给市民的一项福利,虽然最终是以拉动消费、扩大内需为目的,但是消费券本身是不带有任何强制付费色彩。你既可以选择只在消费券的面值限额内消费,也可以选择超额消费,超额消费的话,自己就贴点钱,可这些都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
一业内人士质疑:“现在这些面值100元的,所谓的‘旅游消费券’,还要限制使用范围——只能用于国内游和出境游报名。对于价格普遍高于1000元的国内游以及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出境游而言,100元算什么呢?你派给市民,还不是希望市民花更多的钱去报名,最终扩大企业自身的营业额,这与普通的促销优惠券有什么区别呢?“不过也有一些业内人士认为,旅行社作为商家,一般是在商言商,本身没有也不能强求其承担社会福利的责任,所以派发促销优惠券,也无可厚非,但不要称之为“旅游消费券”,否则恐有诱导消费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