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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记者 颜斐) 辞职申请被单位拒绝后,飞行员郭文杰一纸诉状将中国民航飞行校验中心告上法庭,在要求自由身的同时索赔补偿金等共计110万余元。校验中心当即提出反诉,要求郭文杰支付12年的培训费即人民币90余万元和美元30万余元。昨天上午,朝阳法院一审判决郭文杰可以辞职,但需向飞行校验中心支付培训费用补偿人民币70万元。
40岁的郭文杰于1996年调至中国民航飞行校验中心工作,但双方一直未签订任何聘用或劳动合同。2008年年初,校验中心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郭文杰拒绝签约并递交了辞职信。由于辞职未被批准,他提起人事仲裁。仲裁委裁决后,校验中心和郭文杰均不服裁决,先后将对方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根据有关规定,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可以提出辞职。郭文杰已向飞行校验中心提出了辞职的书面申请,且其不属于辞职必须经过批准的情形,因此,飞行校验中心应为郭文杰办理辞职手续,并按照规定为其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的移交手续。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法院综合考虑后认为,郭文杰向飞行校验中心支付70万元培训费用作为补偿为宜。
“判决让我很吃惊。我一定上诉。”郭文杰表示,由于受他所飞机型的限制,他现在想找“下家”并不容易。目前,自己根本拿不出70万元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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