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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郑莉
本报讯 近日,福州市民张先生拨打本报热线968111说,他家的厦门龙舟银龙系列热水器上个月内胆坏了,还在保修期内,厂家却要他换新机。
据了解,张先生家的热水器是2005年买的,保修卡上说内胆保修五年、整机保修一年。上个月热水器内胆漏水严重,他联系厂家驻福州的办事处,对方称保修期已改为3年,热水器已过保。随后,张先生找到厂家厦门总部,厂家对于处理意见换了几种说法。
昨日,厦门龙舟电器有限公司郭经理给张先生提了两个换机方案:一是换一款市场价1398元的高端产品,张先生补六七百元;二是帮他换新机,收200元,但品牌型号不肯透露,不锈钢内胆仍保修5年,会给保修卡。
福建华辉律师事务所柯律师认为,厂家应当依照与消费者签订的购买合同的服务保修条款来履行保修义务。如果消费者坚持更换内胆,厂家应依照保修条款约定的时间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