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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还认为:音著协将3000作品打包授权 不甚合理
因使用《烛光里的妈妈》作为背景音乐,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首诉美廉美超市侵犯音乐著作权一案,昨天下午在海淀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美廉美超市就其使用行为赔偿音著协经济损失500元,并支付维权的合理开支1200元。但法院同时指出,音著协应进一步提供适应市场需求的不同层次的多种收费模式,以促进商家对背景音乐许可付费的认同和接受。
海淀法院在判决中表示,虽然在营业性场所播放背景音乐并非直接利用音乐作品获利,但恰当地使用背景音乐,可以营造氛围,提高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的愉悦程度,进而对商家的销售起到促进作用,是一种间接获利的商业性使用行为。因此,在营业性场所使用背景音乐的商家应当缴纳合理的使用费。
判决认为,音著协代表曲作者谷建芬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应予支持。据此,法院酌情判决美廉美超市就其使用行为赔偿音著协经济损失500元,并支付音著协维权的合理开支1200元。
记者了解到,音著协曾在诉讼中表示,这是他们第一次针对超市背景音乐提起诉讼,其诉讼目的并非是要针对这首曲目获得赔偿,而是希望通过案件的审理,在社会普及将版权作品作为商业性背景音乐使用应当付费的基本常识。美廉美超市在法庭调解过程中,曾同意就其下属多家超市背景音乐的使用许可与音著协进行协商,但终因美廉美超市认为不同位置的超市收费水平应有所差别等,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据悉,音著协针对商场和超级市场使用背景音乐的收费标准大致为:营业面积不足1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按照2.18元收费;1000至5000平方米为2.3元;5000至1万平方米为2.42元;1万至2万平方米为2.54元;2万平方米以上为2.66元。该协会会以曲库方式将背景音乐提供给用户使用,一次性提供3000首,使用期间可以更换歌曲。
虽然音著协在该案中胜诉,但海淀法院在判决书中仍针对收费标准提出建议,音著协作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进一步提供适应市场需求的不同层次的多种收费模式,并明确公示,以促进商家对背景音乐许可付费的认同和接受。如其现阶段实行的3000首作品打包授权的做法,对于中小规模的商家不甚合理,应允许不同的商家有多种选择的余地,才能平衡各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