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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廖爱玲) 昨天,北京市工商局在官方网站公布了近期广告监测报告,医疗服务广告无论在涉嫌违法量还是违法率上都是位居榜首,绝大多数都属于未经审查就擅自发布。
据监测统计,近期涉嫌违法量前五位的商品服务分别是医疗服务、人用药品、保健食品、卫生洗涤用品和医疗器械。其中,监测6750条次医疗广告,发现涉嫌违法广告达到754条次,涉嫌违法率为11.17%;人用药品违法广告也有438条次,这两类就占到了涉嫌违法广告总数的70.41%。
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指出,违法医疗广告中,有694条次属于医疗机构未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而擅自发布,少部分发布的医疗广告不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宣传保证治愈或隐含保证治愈的内容。此外,药品广告中仍然多处使用“疗效最佳”、“药到病除”、“安全无副作用”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
另外,在国家工商总局禁止在广告中使用免检内容后,有个别自行车广告违反规定,继续使用免检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