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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航线燃油附加费下调 旅行社不退多收游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 14:03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记者 朱丽萍本报讯

  近日,国泰、港龙航空宣布,大幅下调内地往返香港的燃油附加费,按照新的征收标准,从12月1日(出票日期)起,每位游客往返节省150~160元,这对于近期计划前往香港购物旅游的游客是个利好。但在11月份已全部支付旅行费用的游客,他们是否能同样享受此次降价的优惠?昨日,不少福州市民致电本报咨询,之前已付款的,是否可以向旅行社要求退差额?省海外旅行社工作人员表示,由于产品是打包报价,旅行社向航空公司定的是团队票,为此,12月1日之前预订的12月1日后出发的香港产品差价不退。康辉旅行社相关人士称,12月1日之前已付款的游客,如果机票已经出的,燃油附加费差额不能退;如果机票还没出的话,则差额可以退。“只要游客预订的度假产品涉及本次调价的航线,且在12月1日后出票,即使已全额支付了所有费用,我们都将差价退还给客人。”携程旅行网相关负责人表示。

  省消委会投诉监督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是否退费主要看当初游客和旅行社是如何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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