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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航前员工因伤人行为被厦航列入乘客黑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9日 17:47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 郭翔鹤 北京报道

  几年前,范后军曾打过厦门航空公司(以下简称“厦航”)福州分公司领导一记耳光。如今他发现,自己已被厦航拉进“黑名单”,无论在哪个城市订票、登机,厦航的飞机就是坐不了了。为此,范后军将厦门航空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5.5万元精神抚慰金和5800余元经济损失。昨天上午,本案在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进行开庭前的调解工作。据了解,这是国内首例乘客被航空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案件。 12月中旬,这起案件将公开审理,本报将予以关注。

  范后军:我压力很大很冤

  对于“黑名单”,范后军感到压力很大且很冤枉。2003年,范后军因对公司工作安排产生不满。2004年,厦航福州分公司以合同到期为由解除与范后军的劳动关系。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厦航补偿范后军19万余元,除继续替他补缴养老保险等费用外,还需他离开福州,在没有子女前放弃乘坐厦航航班。

  女儿出生后,范后军告知了厦航福州分公司。但今年8月6日、27日以及9月3日三次在合肥购买厦航机票时,均被告知自己无法登机。9月11日第五次登机时,又遭到了拒绝。一气之下,范后军将厦航告上法庭。

  厦航:“黑名单”没不恰当

  昨天上午,专程参加庭前谈话的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文化传媒部文化品牌中心文宣经理夏俊峰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坚持,厦航将范后军列入“黑名单”的处理“没有不恰当”。

  夏俊峰向晨报记者出示的一份材料显示,2004年5月范后军曾带着铁榔头、木棍和酒精闯入厦航福州分公司生产基地,冲突中将一名保卫工作人员的2颗牙齿打断,连企业党委书记都被其扇过一耳光。此外,还携带过“不明液体”强行闯入领导办公室,多次说过带威胁性的激动言论。

  据悉,范后军的这些举措在民航华东管理局和福建省公安厅均有备案。范后军也承认因为情绪激动说了过激的言语。

  夏俊峰表示,范后军熟悉航班要害,万一他在机上出现过激行为,无法保证其余旅客的安全。厦航依据《民航法》中对航空公司有权拒载“威胁航空安全”乘客的规定,将范后军列入了“黑名单”。

  律师:航空公司侵犯人格权

  范后军的代理律师、北京律师协会航空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张起淮昨天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范后军的遭遇是去年春秋航空实施“黑名单”以来,国内首例航空公司通过“黑名单”对乘客造成实际上人身侵害的案例。张起淮认为,《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合同法》中也有“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的规定。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明确说明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有得到尊重的权利。“厦航公开将范后军列为‘危险分子’,并五次对拒绝他乘坐厦航航班的做法,已对范后军的人格权造成极大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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