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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购自曝电视购物黑幕:钻石项链是地摊货(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5日 11:19  法制日报

  董蕴发现,公司虽然在湖北,但是对外公布的地址却是上海的徐家汇,而培训7天,对于每一种商品的介绍她已经熟记于心,却没有见过任何一件商品。开始正式工作了,60名导购员被分为5组,每天都要按组进行销量排名,争夺奖金。每天开工前,所有的导购员都要被集中训话,领导带头大喊“好!好!好!”,以此振奋员工精神。

  因为没有见过任何商品,却要每天上百次地向顾客推销这个东西有多好,董蕴感到有些为难。而收到货品的顾客,常常打电话来质问产品质量,这让她渐渐开始怀疑自己所出售的商品。

  “我多次向领导提过要见见商品,以便今后的工作,但始终见不到,只是通过电脑、图片看到商品的大致模样。当时感到最纳闷的是顾客怎么那么生气。”董蕴说,大概工作了两个月之久,她从老同事那里得知,其实公司销售的“黄金”、“钻石”、“限量”商品,大多数都是非常廉价、质量差且在现实中很难销售的商品。之所以现在公司销售火爆,全是广告策划的功劳。

  从那以后,在向顾客推销时,董蕴心里都很矛盾,但是公司给员工们人手一份“固定答案”,导购员和客户的对话,要受到公司监听小组的严密监控,不按“固定答案”答复顾客的导购要扣钱。

  公司配发给每个导购一台电脑、一部电话,电脑和电话是连接的,顾客拨打“400”电话进来时,电脑上就立刻显示出来电号码,资料就会被保存,如果有顾客犹豫不决,那么导购小姐会一直打电话到顾客同意购买为止。

  董蕴说,公司告诫所有员工“千万不能透露公司的真实地址,对客户就说公司地址在上海,所有员工都在上海办公。这样,一旦有顾客找上门,也只会扑空。”

  “看着那么多顾客上当,心里真不爽。有时候,他们花成百上千元购买的项链、戒指,其实就是地摊货。”工作满3个月后,董蕴受不了良心的谴责,回到乌市重新寻找了一份工作。

  调查札记

  乌鲁木齐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选择电视购物时,要事先掌握选购商品的相关信息,不可盲目听信广告中绝对化的承诺,尽量采用货到付款的购买方式,收货时应及时验货。此外,选择电视购物,最好选择在本地有经销商,有售后服务点的产品。售后服务承诺最好要有书面形式,此外,消费者还要注意索要和保存购物发票等凭证。

  对于电视购物的种种陷阱,法律专家建议,完善广告法是当务之急。(潘从武王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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