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女顾客制止加塞被殴 投诉北京京客隆超市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2日 15:12  北京晚报

  本报讯 (记者 张蕾 通讯员 刘勇) 在超市购物时因制止一男子加塞而遭其暴打,于小姐以商家没有尽到安全保证义务为由,将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枣营路店诉至法院,要求京客隆超市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1.4万余元,并申请依伤残等级赔付伤残赔偿金。记者上午获悉,该案已被朝阳法院受理。

  于小姐向法院称,今年7月15日晚9时左右,她在京客隆超市枣营路店购物结账时,因制止一名男子加塞而惹恼了对方。此后,该名男子在长达10余分钟的时间内,两次对其拳打脚踢,致使其头、面部及膝关节等多处损伤。然而在整个事件过程中,京客隆超市的收银员、保安对此既不劝阻也不报警,未采取任何措施以控制事态的发展。于小姐认为,这一做法变相助长了打人男子的不法行为。

  于小姐称,后来,公安机关接到她的报警赶到店内时,该名男子已经逃离现场,至今仍未抓获,也未确定身份。而她因伤在朝阳医院住院16天,后根据医生诊断休息三周,身心受到巨大伤害,经济上也遭受损失。

  于小姐认为,京客隆超市对其在经营场所提供的服务负有安全保证义务。但在整个事件过程中,其保安人员并未尽到相应职责,在顾客遭到他人伤害时没有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阻止,显属管理上的懈怠,是失职的表现。因此在打人者下落不明的情况下,超市应当对其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新浪财经吧 】

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