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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32商场被诉卖假英雄钢笔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1日 11:59  南方日报

  金溢百货被判赔偿上海英雄公司3万元 

  本报讯(见习记者/马喜生记者/欧雅琴通讯员/王创辉陈娟娟)100多元钱的“英雄”钢笔,在东莞市虎门镇某商场居然卖16元3支。这么便宜的价格可不是商场在打促销,而是假冒商品价。昨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上海英雄(集团)有限公司诉东莞市虎门金溢百货商场销售假冒“英雄”钢笔一案,并当庭判定金溢百货商标侵权罪名成立,赔偿上海英雄公司3万元。

  据上海英雄公司代理律师郭艳丽称,去年底,上海英雄公司发现东莞市多个镇区的商场销售假冒“英雄”商标的钢笔,于是向侵权商家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鉴别证明显示,金溢百货被控侵权的钢笔笔套印有“HERO”字样,而笔芯部位有“英雄”、“HERO”字样以及“梅花”图案,而这些文字、图案都是上海英雄公司商标的主要构成部分,金溢百货销售此种钢笔属于商标侵权。

  据了解,上海英雄公司已经对全国各大城市商场销售假冒钢笔提起诉讼。东莞中院今年已经受理上海英雄公司起诉的商标侵权案件32起,大部分案件都通过调解结案。

  郭艳丽称,昨日虎门金溢百货被判赔偿3万元,是东莞中院受理“英雄”钢笔商标侵权案以来法院对“英雄”钢笔商标侵权案作出判决的第一宗案件。

【 新浪财经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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