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账户资金取不出 股民起诉求确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0日 15:17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孙莹)轩先生用假身份证开户炒股,偏巧假证又被公安机关予以没收。轩先生因为账户中的资金不能自由取出,情急之下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月坛证券营业部诉至法院。今天上午,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轩先生说,为了避免外地人在京办理一些金融业务需要北京人做担保的麻烦,1994年,他弄了张北京户籍的假身份证在证券营业部登记开户炒股。2001年,他拿假证件去银行取钱被发现,假证被派出所没收,偏巧他又忘了银行密码,致使账户中的资金不能自由取出,股票也不能买卖。

  如今,轩先生的账户内还剩63600元人民币,股票市值430元。轩先生万般无奈之下,只得告上法院,请求法院确认他对自己账号的所有权。

  证券营业部在法庭上表示,轩先生所说用假身份证开户的情况他们无法证实,办理变更业务需要有合法有效证件,轩先生无法提供,营业部因此不同意轩先生的诉讼请求。

  轩先生提交了用假证开户的资金账户卡、交易交割单等原始凭证,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所进行笔迹鉴定,结果证实当初开户人的字迹与轩先生本人的一致。营业部对此没有异议,但表示对于轩先生要求变更的诉讼请求,是把名字变更还是把假证名下的资金变更到真实名下,都需要明确。

【 新浪财经吧 】

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