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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润发超市员工:速冻食品散卖可保存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5日 11:25  中国质量新闻网

  速冻食品“散”着卖好吗?

  武汉业内人士建议生产企业和超市严格执行行业标准保证食用安全

  □ 杨 菁 本报记者 陈 铁

  夏季高温天气,食品安全尤为重要。在湖北省武汉市的部分超市里,各类速冻食品的散装销售现象,引起了不少消费者的担心。

  在大润发超市的海鲜货柜,散装的虾球、蟹肉棒等速冻食品“敞”着卖,上前选购的顾客不用小铲子,直接用手在冷柜里拨来扒去。当记者问及这些食品的生产日期时,营业员答非所问地告知,“可以保存一年左右。”

  在家乐福超市里,鱼丸、虾丸、牛肉丸等速冻食品被分成包装与散装两种,同时放在货柜里销售。柜内的食品上插着商品标牌,牌子的背面还写着食品产地和生产日期等,但这些商品标牌放在散装的食品上,却显得十分不卫生。

  据了解,商务部在2005年和2007年先后颁布实施了《速冻调制食品行业标准》和《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按照这两个《标准》的规定,水饺、汤圆、面点等速冻面米食品,菜肴、肉丸、鱼丸、虾球等速冻调制食品,均不得拆包散装销售。

  针对这两个《标准》的执行情况,家乐福超市的负责人介绍,速冻面米食品已经按照标准执行,没有散装销售。至于速冻调制食品,由于大多是价格较贵的海鲜类食品,拆包零售比较受顾客欢迎。再则,国家对此也未作强制性的规定。

  在几家大型超市里,记者看到顾客在购买速冻食品时,大多选择散装的速冻食品。一位女顾客拎着买好的速冻食品说:“买袋装的速冻丸子,一袋五六个就一种口味,而买散装的可以吃上几个品种。”

  在采访中,武汉市商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坦承,目前对速冻食品行业标准的具体内容尚不太清楚。同时,市场管理部门则认为速冻食品的两个行业标准,主要是用于行业和企业的推荐性标准,不能作为执法依据。

  当地业内人士指出,对于散装的速冻食品一定要谨慎购买,因为散装速冻食品的生产原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不明。同时,散装速冻食品极易形成二次污染。对此,他们认为生产企业和超市应该主动执行速冻食品的行业标准,将大袋食品更换成小袋食品,既方便顾客又保证安全。《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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