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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提示消费者可按程序维权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7日 04:18 每日经济新闻
工商局提示消费者可按程序维权 “标签内容和产品不一致确实是违反规定的。对于游离态钾、液体钙这样的概念,普通老百姓的确很难搞清楚。”上海某区的工商局监察科刘科长告诉记者,他同时提出了在这类情况下消费者的维权途径:首先消费者要记清楚购买产品的商店、购买的数量,保存好收银条等票据。同时要注意产品的批号,因为这往往不是一两件产品的问题,同一批次的产品可能都有问题。 其次,投诉需要准备的材料除了购买凭证外,还需要有权威部门的鉴定报告。“除了明显的非黑即白的问题,其他问题都要送到第三方检测机构,消费者拿到报告再举报的把握会比较大。”刘科长说。 “如果消费者不知道怎么鉴定,还有一个办法是去生产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举报。” 刘科长说,“比如康师傅,在杭州有生产,消费者向杭州市质监局举报后,质监局会组织权威机构抽检。如果生产地质监局拒绝向消费者提供鉴定报告,消费者还可以上告质监局不作为。” 刘科长告诉记者,在这几起事件中,任何人都可以投诉,而不一定非要是购买了问题产品的消费者。 而据王海表示,截至6月16日,他已向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保税区分局发出了对高露洁两款产品的举报信。他还补充说,国外的大品牌并不一定等于诚信,也有不少企业涉嫌对中国采用“双重标准”,存在着对产品虚假宣传的现象。 “时尚杂志是虚假宣传的重灾区,我翻阅过一些时尚杂志,化妆品虚假宣传比比皆是。”王海说。 王海认为,一些大公司在中国夸大产品效用、漏洞百出,根源在于中国尚不完善的法律环境。对虚假宣传的处罚过低,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够,虚假宣传的风险很低。因此他特别呼吁消费者要提高风险意识,在遇到自身权益受侵害时应积极向工商、质监、卫生部门举报,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保护了其他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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