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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莎奥特莱斯销售问题范思哲香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6日 08:09 京华时报

  燕莎奥特莱斯被指卖问题香水

  商场称经销商未经批准擅自销售

  本报讯 (记者袁国礼)王女士在燕莎奥特莱斯购物中心购买了一款范思哲香水,但她发现小票上名称与实物不符,产品批号也存在问题。对此,燕莎奥特莱斯表示,经销商资信不全,而且是未经许可销售,并承认管理疏忽。但截至昨天,王女士仍未得到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

  5月26日,王女士在东四环的燕莎奥特莱斯购物中心购买了一款“范思哲宝贝蓝牛仔香水”,价格为231元。她交完钱却发现小票上写的是“博柏利情缘男折扣”香水。王女士起了疑心,要求商场和经销商出示相关手续,并解释原因。

  据王女士介绍,经销商当场出示了一份卫生部批准文号,但与香水瓶上的不符,授权证明也已经过期。于是王女士拒绝带走香水,并要求给出解释。王女士表示,当时商场表示会进行调查。此后,王女士上网查询发现,香水瓶上的批号并不是“范思哲宝贝蓝牛仔香水”的,而是“范思哲女士金属牛仔香水”的批号。

  6月5日,记者随王女士来到燕莎奥特莱斯,一位郭姓店长和一位张姓店长表示,经销商未经过商场许可、未给商品编号销售香水,违反了商场规定,并承认商场管理上存在疏忽。对此,王女士认为“经销商明显是欺诈消费者,商场应该将其清出商场。”两位店长表示,商场只能处罚,能不能清出商场,需要提交总部处理。当记者要求看该经销商的手续以及该香水销售记录时,两位店长没有提供。王女士表示,她现在想弄明白香水是真是假,并表示如果得不到满意答复有可能将香水送到有关部门进行检测。

  -权威说法

  商场和经销商均有责任

  针对王女士遇到的这件事情,朝阳工商分局相关人士表示,经销商销售商品前必须提供齐全的相关手续,商场必须经过验收后方可让其上柜销售。经销商销售手续不齐全的香水,已经违反了相关法规;商场的管理存在明显的问题,两者都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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