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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曝湖北十堰拼装车内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9日 21:51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黄凤荣报道

  销售骨干遭遗弃报料

  报料人名叫唐维利,30岁,该市房县桥上乡安阳村人,与湖北省十堰骏康工贸有限公司老板赵南宇是同乡。2004年春,经人介绍到该公司从事汽车推销。

  “这个拼装车的基地,以前打的是汽车改装厂的牌子,我来这里时,因为他们已经跟官方搞好了关系,连改装厂的牌子也不要了。租用了某村村委会的房子和院子,购买大梁、发动机、轮胎等各种零部件,进行拼装车的业务。我和其他的五六个人在外地推销,我本人在山西临汾、大同、吕梁地区的离石等地推销。我们主要在矿区和县以下的农村集市活动,我们的车不能跟正规厂家的车摆放到同一市场上,因为人们可能看得出来。”唐维利说。

  “我们接到订单后,由公司采购零部件拼装成整车,包括各类自卸车、重型、轻型、变型、运王厢式车。商标、合格证等手续,是向正规厂家去购买,每个合格证付给管理费2500元。差不多是客户要什么牌子给什么牌子,要什么型号就拼装什么型号,数量最多的,是大型自卸农用车。每年大约要销出去300多台‘崭新的假冒车’。”针对汽车销售的情况,唐维利说:“我们在外面销售,还有一个任务是,一旦发现有用户投诉,立即想办法‘摆平’,2005年我在山西就处理了9起这样的事情。”

  “2006年5月22日,我驾驶着骏康公司新组装的东风140农用车送给山西离石县的客户,行至209国道河南灵宝市寺沟乡孟家沟村弯道处,因刹车失灵,车翻下了10余丈深的山谷里,当地交警通知医院抢救了我们(车上还有我妻子),我一只胳膊被截肢,多根肋骨骨折。出院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三级伤残。”一直没有得到赔偿的唐维利说:“2007年11月26日,十堰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骏康公司支付我医疗费和工伤待遇51万多元。但公司拒绝给付,我年逾70岁的老父亲、母亲和5岁的儿子,在公司老板赵南宇的办公室静坐了7天7夜,都没能够要到钱。”

  质量差得我自己都羞愧

  骏康公司与唐维利等销售人员签订了《销售人员承包方案》。

  其中第一条为:业务员每销售一台车利润按25%提成,每台车扣除2000元作为公司管理费。利润计算办法是“销售额减零配件成本价和装车工资500元。”

  第四条为,业务人员在向公司告之(知)定做的车型、规格而未能实现销售(滞销),造成的损失由业务员自己承担,并承担银行双倍利率的经济责任。

  第六条,业务员必须完成销售25台/年,超销售5台按30%奖励,(超)10台按35%奖励,未完成销售任务,每欠一台处罚500元。

  “2006年4月份,我以14.6万元卖到山西省吕梁地区离石县的一辆大型农用自卸车,质量差得让我自己都羞愧。”唐维利说。

  “这个客户是我找的,1万元定金给了公司后,由另一名司机和我一起把这辆车送到离石县,当场收取了货款,用的商标是‘力神’牌。由于是新车磨合期,车主只装了半车煤,升货箱自卸刚升到一半时,液压缸的6个大螺丝全部断了,大厢整个掉下来砸弯了大梁。”唐维利详细回忆了当时的情形。

  “客户找到我后,我给公司打电话,公司让我在当地找个修理厂应付一下,拖过‘三包期’就行了。我依此到当地找修理厂换了螺丝,可是不行,糊弄不过去,客户要找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电视台曝光,我一看客户不好对付,连忙给赵老板说必须把车弄回十堰返修。老板同意后,我把车主带回来,换了液压缸、副梁、钢板,校正了大梁。我感到羞愧,车主走时,我帮他找了货源又给了他300元钱才了事。”

  “这个事情过了还没有一个月,我自己运送的那辆车就因为刹车质量问题把我夫妻俩翻下了山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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