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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取款银行大意多给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9日 11:36 新京报

  外地储户取款后迅速离开,取款人身份已经确定;警方表示仅做求助处理,“没有立案权利”

  本报讯 据《江南都市报》报道 17日上午,一名外地男子在南昌市站前西路某银行取款时,因为银行工作人员失误,在柜台多给了该男子1万元现金,男子带着“赚”来的现金迅速离开。目前,银行方面已经通过银行内部相关程序进行追踪,当地派出所也已追查到取款人的姓名和家庭住址。

  员工 4小时后才发现

  据接警的南昌市南站派出所杨警官介绍,报案的是银行的一名男性员工涂某,该员工在“送”出一万元后的4个小时后才发现自己算错了账。

  杨警官说,涂某告诉他们,当时前往银行取款的是一对中年夫妻,明显不是本地人,操着外地口音的普通话跟他交流的。“两人要求将存折上所有的钱取出,扣除手续费用,可以取到2.3万余元。”涂某一时大意,拿出了3.3万余元现金给对方,整整多给了对方一万元整。

  取款者 现场未清点钱数

  接到报案后,民警赶到事发银行查看了当时的录像材料,录像里显示,取款男子在银行里并没有清点数目,拿到钱后招呼在旁等待的妻子一起离开。

  “但一万元都是捆成捆的,男子简单清点一下就能发现钱多了一捆。”民警表示,后据银行附近商店工作人员介绍,取款人在银行外面清点了数目,然后迅速离开。

  警方通过银行方面提供的材料,调查到取款男子名叫李某,是赣州安远县孔田镇人,今年42岁。

  截至17日下午6时许,从警方传来消息说,尽管南站警方一直在拨打孔田镇方面派出所电话,但并没有联系到当地警方。

  警方 仅做求助个案处理

  17日下午4时许,该银行大堂经理称,银行方面有自己的保安人员和保安设备,此事已经上报到银行的保全部门处理。“如果我们找到取款人,经过协商,他愿意归还多拿走的一万元,那么我们将非常感谢事主的配合。如果取款人不愿意归还,那么我们将按照法律程序,追究取款人的刑事责任。”该大堂经理表示,对于出错的银行员工,他们将按照银行内部的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南站派出所办案民警说,在此事中,警方并没有立案的权利,只能把此事作为一个求助案来处理。“出错的是银行工作人员,取款人属于隐瞒不报,如果能协商解决,则双方都不需要负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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