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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张玮) 昨日,深圳市质监局对深圳生产的配装眼镜、镜架、太阳镜和镜片四种产品进行了抽查,共约有一成五眼镜不合格。其中,镜架的问题最多,合格率只有七成多,而镜片则全部合格。
“眼镜架标志和尺寸不合格的问题比较严重,高温尺寸稳定性、耐疲劳、鼻梁变形和镜片夹持力等重要的性能指标也有不合格现象。太阳镜不合格项目为顶焦度没有达到标准要求。如果顶焦度不合格,会出现眼部不适、头痛、恶心、头晕、怕光、复视、间歇性视力模糊和视力下降等症状。”该局相关人员说。
该局同时提醒市民,配装眼镜必须要选择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配镜企业(店),取货后还要保存好合格报告、发票、验光单,作为眼镜质量保证的依据。选购太阳镜则要观察太阳镜镜片是否有凹凸不平或有气泡,如果有,市民在佩戴时就会产生头晕等不适反应。“此外,将太阳镜拿到距眼睛45厘米左右处,透过眼镜观察周围的垂直线和水平线,比如窗户框或门框等,将眼镜上下前后移动,如发现有直线歪曲或摆动的情况,说明该镜片有屈光度变形,为不合格太阳镜镜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