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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0种药品4种保健品广告违法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8日 10:34 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罗莎)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公布了一批违规发布的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名单,借此警示消费者对这些产品要谨慎选购和使用。 食药局此次发布的共有神舟三号天愈口服液、复方海蛇胶囊、第4胃羔羊胃提取物维B12胶囊等十种药品广告及四种保健食品广告。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人表示,神舟三号天愈口服液等药品广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媒体上发布处方药广告,广告中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药品的有效率或治愈率;利用专家和患者的形象等进行宣传误导消费者等。 四种保健食品广告存在的问题是,宣传改善和增强性功能、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的承诺、含有无法证实的所谓“科学或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宣传误导消费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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