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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者知假买假索赔被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8日 09:26 京华时报

  法院认为其购买目的不是为生活需要 只支持退回货款请求

  本报讯 (记者郭晓明)职业打假人士高文军在起诉“杉杉”牌女包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的案件中,承认在购买之前已知是虚假商品,购买的目的是为了举报。近日,西城法院在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时,认为高文军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商品,没有支持他的赔偿请求。 (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京华网www.jinghua.cn)

  高文军的打假生涯开始于2002年,在一次针对T恤面料虚假宣传的维权行动成功后,他认准服装行业存在欺诈行为,开始专门从事服装行业的打假之路。去年3月3日,高文军在西单商场购买了由上海杉杉鞋业皮具有限公司生产的“杉杉”牌女包一只,价格为330元,女包所附合格证上标明材料为牛皮。

  2007年4月27日,高文军委托国家皮革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女包进行材质鉴定,检验结论为,该女包包后及包底中间部位面料材质为人造革。高文军认为,生产企业和商场构成欺诈,要求按照消法的规定,由西单商场退货,一倍赔偿,承担检验费,并由杉杉公司召回商品。

  该案审理期间,高文军承认在购买之前已知该商品是虚假商品,购买的目的是为了举报。法院认为,产品的标识必须真实,高文军购买的女包经鉴定,制作材料与标识上所标明的制作材料不符,西单商场应承担责任,高文军要求退货并支付检验费有依据。但高文军并非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该商品,因此,高文军要求增加赔偿不予支持。高文军要求杉杉公司召回商品,应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最终法院判决,西单商场返还高文军购货款330元,高文军将女包返还,西单商场给付高文军检验费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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