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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自作主张合并两个小区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0日 10:26 东方早报
通讯员 李鸿光 实习生 顾金娣 早报记者 李燕 为解决小区业主通行困难的问题,云华公寓的开发商将云华公寓与同属自己管理的毗邻小区欣宏嘉园之间的围墙拆除,让两小区共同享用通道及绿化。 欣宏嘉园业委会认为此举严重侵犯了小区业主的利益,在多次与开发商协商要求重筑围墙遭到拒绝后,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法院。近日,静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开发商的母公司上海某城建配套发展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配套公司)在30天内恢复欣宏嘉园小区与毗邻的云华公寓之间的围墙。 打通毗邻小区 | 共享绿化和停车位 欣宏嘉园小区位于静安区武宁南路199号,系上海欣宏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宏公司)建设开发的商品房。(欣宏公司由城建配套公司投资成立,2003年欣宏公司歇业后的债权债务,均由该城建配套公司承担) 欣宏嘉园小区与毗邻的云华小区属分别立项、建造和竣工的两个小区。云华小区内有云华公寓和联业公寓两幢住宅楼,是城建配套公司与联业房产公司以参资联建方式合作建成,建成后云华公寓归城建配套公司,由该公司下属宏冠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物业管理;联业公寓归联业房产公司。 云华公寓1-4层为办公楼,因煤气检修站夜间出勤检修任务频繁、工程检修车停放在小区道路,造成门口道路不畅,给云华公寓业主生活造成一定影响。2001年欣宏嘉园小区竣工后,欣宏公司将两个小区间的围墙打开连通,两个小区居民共享欣宏嘉园的通道、绿化,并使用小区停车位。而云华公寓住宅业主原进出通道封闭由煤气检修站专用,作为停车场使用。 多次交涉未果 | 业委会状告开发商 2003年,欣宏嘉园业主开始入住。入住后,业主开始就通道、围墙问题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并与开发商交涉维权。2005年6月、7月,欣宏嘉园业委会曾与开发商两次沟通协商,但均未达成共识。交涉无望,欣宏嘉园业委会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欣宏嘉园小区与云华小区系分别立项、建造和竣工的两个小区。欣宏嘉园小区内的道路、绿化及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是该小区内全体业主生活不可缺少的共享部分。 法院一审判决 | 开发商30天内重筑围墙 从规划部门的存档资料看,欣宏嘉园竣工时尚有围墙,直至裙房及辅助设施验收时才将欣宏嘉园与云华公寓之间的围墙拆除。此后,欣宏公司擅自将欣宏嘉园小区与云华公寓之间围墙拆除,形成云华公寓的居民共用欣宏嘉园小区公共设施的现状,侵犯了欣宏嘉园小区业主在建筑区域内的公共空间,损害了业主的权益。据此,欣宏嘉园应该为此承担责任。 鉴于欣宏公司已于2003年歇业,债权债务由该城建配套公司承担,法院遂作出了一审判决,需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天内按规划恢复原有区域状况,包括恢复欣宏嘉园与云华公寓两个小区之间的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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