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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款者取到假钞怒砸ATM机续:银行放弃追究责任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7日 13:42 南方日报
《取款者怒砸ATM机》新闻追踪 银行放弃追究肇事者责任 本报讯(记者/张迪)称取出假钱,一取款者怒砸ATM机被警方带走(详见本报3月5日、6日东莞观察C04、C01版相关报道)。记者昨日获悉,取款者李先生经民警教育后已离开派出所,ATM机被砸坏的东莞商业银行则表示,听从派出所意见,不追究李先生砸机器的责任。 李先生因损坏财物被派出所短时间带走问话,经警方教育后,因“认罪态度”较好,表示自己不会再犯,警方决定不追究其责任,令其离开派出所。 李先生说,被带到派出所后,对自己砸机器的举动感到非常后悔,但他没有透露是否将就假钞事件追究银行的责任。 东莞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则称,该行不追究李损坏机器的责任。至于李先生称从ATM机取出假钱一事,该负责人称,从目前的证据无法断定假钱是从ATM机中取出的。 又讯从昨日上午开始,本报又接到4个读者电话,自称曾从ATM机取出过假币。家住莞城的高三学生蔡同学说,他在今年1月从某银行的ATM机取到假钱共3张,是在莞城中心小学附近的ATM机取的。 他说:“回家后把钱给妈妈看,才发现其中3张是假钱,妈妈把我骂了一顿。” 蔡同学说,他母亲拿着钱去找该银行理论,银行态度还好,说是要查,但最终还是不了了之。蔡同学也拿不出证据来,只能自认倒霉。 家住麻涌的何先生也致电本报称,2年前他60多岁的父亲也从ATM机中取过一张假币,最终也只能是自认倒霉。 律师支招 ATM机吐出假钞如何留证据? 广东莞信律师事务所陈雪峰律师:从发生的几起事件来看,均是取款者离开机器后才发现有假币。这只能靠取款者提高警惕,否则自认倒霉。从柜台取款尚且有离开后“银行概不负责”的规定,取款者从ATM机取钱更要当场验清楚,否则很难有证据证明。如果取到假币,不要离开ATM机,并将假币的号码对准ATM机的摄像头处,以便留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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