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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照门陷商家两难:盲目追星企业损失巨大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7日 02:50 第一财经日报

  盲目追星企业损失巨大

  某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只要是找星、腕一级的明星代言,任何一家娱乐经济公司的报价都不低于每年百万,更有上千万的巨星、巨腕不提。而明星代言费往往只是整个推广活动中的一部分,后面紧接着还有各种广告费、制片费、印刷费等都等着企业埋单。如此算下来,没有成百万上千万的持续投入,就算是请明星给企业代了言,效果也难免大打折扣。该人士奉劝,年产值达不到亿元的企业,这种明星代言的游戏还是不玩为好。

  有数据显示,中国企业盲目追星每年造成的损失保守估计超过10亿元人民币,而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一项社会调查表明,分别有46.4%和21.2%的人“很不信任”和“较不信任”明星代言的商业广告。

  一场“艳照门”涉及了10多位男、女明星,且个个是代言红人,今后商家和企业还有多少明星可供选择?又有多少明星可保证不会有下一场“某某门”?

  事实上,“艳照门”并非是首次出现的严重代言危机。现阶段,国内很多商家和企业由于没有成熟的内控体系,在找明星代言时往往缺乏对其进行约束,尤其一些中小企业认为邀请到明星已属高攀,更不敢提要求,这种行为自然为事后出现类似风波中的维权问题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相比之下,大多数国际品牌则已形成了一套较为严谨的传统。据说,某企业与其代言人的合约有一匹布那么长,有时签约的明星擅自改变发型就要赔钱。

  业内人士指出,企业要学会主动保护自家品牌。在签约时,不仅应该作出常规上的限制,不能代言竞争对手的品牌,更应该深入和细致的分析,比如代言了食品再去代言杀虫剂或蚊香,显然就对企业的品牌造成了无形中的伤害。

  同时,目前代言人的合同一般都是一签3年,为了规避风险,代言费应该分期支付。每年都在确定代言人维护了其健康形象时,再支付代言费用,或者把代言费用交给第三方托管,确定代言人履行了职责后,再统一支付。

  品牌专家冯启认为,企业面对这样的事件,一定要冷处理,不能引起媒体和网友的注意。实际上,日常用品广告本身抗击打能力很强。“目前,除了部分网友对于相关产品表示抵制外,这些产品的实际销售额究竟下降多少并没有结论。”当然,必要时通过换人来转移公众视线,这也是国际品牌通常选择的做法。

  对于代言人,企业不能本末倒置,要明白品牌是“本”,代言人是“末”。浙江理工大学传播系主任卫军英教授指出,代言人只是打造、强化企业品牌的手段之一。“现在的代言人用得太滥了,企业应该考虑自己的财力、产品、品牌特点再决定是否用代言人、选择怎样的代言人。成功的广告关键在于好的创意,而不是代言人。”

    文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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