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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制品瘦身不减价侵犯消费者知情权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2日 14:49 华龙网-重庆晚报
生产商:适当减量为此变动价格有些麻烦消费者:生活必需品要涨价应该事前告知 本报讯 食品轮番涨价惹人怨,而饮料、方便面等产品通过瘦身变相涨价更讨人嫌。昨日,一市民向反本报反映,一款纯牛奶近期悄悄瘦身后仍按原价销售,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家住九龙坡区广厦城的苏女士告知,她家每天要喝本市生产的一种“灭菌纯牛奶”,每袋净含量243毫升,她最近偶然发现,这种纯牛奶包装上标明的净含量已缩减为220毫升了。苏女士甚为气愤:“瘦身后的牛奶包装与原来看起来一模一样,价格也是先前的1.5元/袋,净含量怎么说减就减呢。”她认为,如果厂家因成本上涨而上调价格,把情况明白告知消费者,是会得到理解甚至认可的;但搞这种悄悄“克扣”变相涨价的小动作,消费者一旦知道就会产生一种受骗的感觉,让人很不爽。 记者走访了解放碑几家超市,见到苏女士“谴责”的那款牛奶净含量确实为220毫升。 据超市人士透露,这款牛奶的净含量是近期减少的,时间大约是春节前后。而苏女士的牛奶是春节前两天在一家超市购买的。 产品减少了净含量却按原价卖,实际上就等同于涨价。牛奶是政府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生活必需品之一,厂家事前是否按规定向职能部门申报?市物价局有关人士对此的答复为“是”,并称,由于原料奶价格涨了20%,厂家适当调价是合理的。 对此,厂家的解释是,该款牛奶原来的净含量偏大,生产、运输过程中不时发生因袋子装得太满而破裂的情况;加之有消费者反映这款牛奶量大了一次喝不完,因此决定适当减少净含量。由于瘦身后每袋牛奶只少了20多毫升,按成本算只减了几分钱,为此变动价格有些麻烦于是就没有调整。对于消费者“不知情”一说,对方称,曾向销售部门发过通知,至于是否落实到位暂不清楚。 厂家特别强调,早在去年12月以前,其他一些品牌的该规格纯牛奶纷纷从250毫升左右减少到约220毫升,都没有因此减价。超市有关人士说,这种情况是有的,但当时政府尚未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未引起人们特别关注罢了。 不少市民反映,近段时间,随着粮油肉等价格上涨,像这种牛奶一样减量不减价的食品还并非个别,譬如包子馒头变小、面条米线份量缩水、回锅肉肉片数量减少等现象屡见不鲜。 苏女士认为,消费者有知情权,尤其是纳入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生活必需品,相关商家要涨价就应该涨到明处——事前告知。同时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避免一些厂家商家借机欺骗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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