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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至凌晨公司不认账 家乐福员工追讨加班费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9日 07:10 北京晨报
称半数工作日加班数小时 店方表示不接受采访 苗先生原是家乐福中关村店的一名员工。因合同变更问题,他向公司提出了辞职,但还未办理离职手续。其间,他多次向单位索要工作四年来的加班费用,但遭拒绝。昨日,该家乐福店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店会和员工积极解决问题,但具体情况“不接受采访。” 加班至凌晨 公司不认账 昨日,记者见到了苗先生。据苗先生讲,他在家乐福中关村店工作了四年。今年1月,因为单位要更换员工合同等问题,他提出了辞职。“我提出补偿我工作期间完成的加班量,但人事部门竟告诉我,未找到我的加班记录!”苗先生表示,他因此感到“很心寒”。 苗先生说,上班期间,他的工作时间是每天下午两点半到夜里十一点半,其间有一个小时的休息。“上班、下班都要刷卡,但下班刷卡并不意味着这一天的工作结束了。大多数情况下,还要加班几个小时,有时甚至是通宵。”据苗先生介绍,通常情况下,加班时间都没有记录,更没有加班补偿。 据苗先生估算,在其工作期间内,超过半数的工作日都有加班数小时的经历,“我提出3万元以上的加班补偿,但遭对方拒绝。” 难忍频加班 多人辞职 苗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沓“夜班加班申请单”的复印件。记者注意到,在每张申请单上都注明了加班的具体日期、时间段,以及加班工作人员的姓名。申请单下方还有处长、保安部经理等店内负责人的签字。这些申请单日期集中在上两个月间,每次加班时段都越过了凌晨零点,截止时间在凌晨三四点等,“我在近期才注意保留这些申请单,实际上四年来经常如此。” 记者随后采访了曾在该家乐福店工作过的其他几位基层员工。据他们介绍,工作日加班的情况非常普遍,情况与苗先生所述基本一致,“我们没有得到任何加班费用。”他们皆表示,加班任务繁重正是自己选择辞职的重要原因。 各方说法 店方经理 具体情况不接受采访 记者拨通了家乐福中关村店人事部门的电话,其部门经理表示,单位会和员工积极解决问题,有关单位内部具体情况“不接受采访”。当记者询问该店工会电话时,对方表示“不太方便”。 市总工会 调解无果可申请仲裁 记者随后拨打了北京市总工会的电话,其工作人员表示,苗先生与其原单位的情形已经形成劳动争议,在基层工会对双方调解无果的情况下,苗先生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市劳保局 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记者拨打了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策咨询电话12333。据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劳动者日加班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小时。如超时加班而没得到相应所得,可向所在区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晨报记者 刘奕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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