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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施工扰民 宁波99名村民告环保总局获赔120万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5日 09:52 东南快报
春节之前,50岁的村民施国祥和另一村民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回到家里过年。在此之前,同村的另外两名被逮捕的村民也回到了家里。4名村民都是宁波市鄞州区古林镇戴家村人,他们能回家过年是政府妥协的结果。作为宁波栎社机场噪声污染的受害方,戴家村99名村民准备与国家环保总局打官司。 经过多次协商,村民终于与当地政府达成调解协议,99名村民获得120万元的补偿。 机场施工噪声引不满 2007年3月,宁波栎社机场飞行区平行滑行道系统扩建工程开工引起的噪声,导致戴家村村民大规模上访。 根据宁波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对机场飞机噪声当时的测定,戴家村100多户人家超过75分贝,超过了国家标准,村民们纷纷抱怨。但这项工程是由国家环保总局批准的,于是,99名村民向国家环保总局提出了复议申请。理由是,环保总局在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通过验收时,都没有征求村民们的意见,程序严重违法。如环保总局不予受理,他们将向法院起诉。 2007年8月10日,国家环保总局受理了此案。但与此同时,机场的施工并没有终止。8月16日,机场恢复对滑行道施工,当天下午,戴家村几十名村民聚集到机场,企图阻止施工。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先后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对4名村民刑事拘留,一个月后转为逮捕。 政府协调陷入僵局 此事引起宁波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他们决定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协调解决此事。但由于村民和政府方面分歧太大,直到9月29日,协调一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 由于案情复杂,国家环保总局决定将行政复议决定延期至2007年11月10日。一直在政府和村民之间奔波协调的村民代理人袁裕来律师向村民建议,将搬迁和噪声补偿问题分开来。村民们表示赞同,他们提出:批准逮捕的4名村民必须释放;补偿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但鄞州方面坚决不同意补偿费直接支付给村民们,事情又陷入僵局。 2008年1月3日下午,国家环保总局法规司和环评司的3位官员专程赶到宁波,就宁波栎社国际机场的噪声污染案,当面听取了村民代表们的意见和要求。国家环保总局派人来直接进行沟通,使村民们既感到意外又感到高兴。 达成协议获赔120万 环保总局官员返京后,当地政府与村民的协商打破了僵局。2007年11月8日,在行政复议期限届满后的第一天,协议终于在宁波市天一公证处会议室达成。 协议约定,鄞州区古林镇政府出资120万元用于戴家村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于协议签订当日,划入宁波市天一公证处账户,提交宁波市天一公证处提存。该款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后由村委会和5名此案的村民代表共同领取。补偿的对象则扩大至所有受到噪声污染的村民,共计270户村民。原来99名村民打官司代表了这270户村民。 当天下午,公证处人员又特地到古林镇政府,让镇政府加盖了公章,并拿到了支票。公证处还制作了提存公证书。 之后,受99名村民委托,袁裕来向国家环保总局提出了撤销复议申请。2007年11月9日,环保总局作出了终止复议决定。至此,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 此事受到众多国内法律界人士的关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说:“在这一事件中,政府有关部门在审批的时候应该有环保评价,如果环保评价没有做,或做了但不达标,政府有关部门却给批了,那审批就是一个违法的行政行为,违法的行政行为造成了当地居民的损害应该予以赔偿。目前,我国准征收制度没有建立起来,准征收制度是针对合法行政行为的。如果政府行为违法,当地居民可以按照《国家赔偿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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