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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客隆便利店为刷卡设限 负责人称店员做法违规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2日 09:02 京华时报
本报讯 (实习生 王冬齐 记者 任冠军) 前天,市民杨先生在朝阳区八里庄某小区内的京客隆便利店购物刷卡和为公交卡充值时遭到店员拒绝。店员称杨先生消费额不足20元钱,不能办理公交卡充值和银行卡刷卡业务。昨天该店经理表示,店员的做法不符合京客隆集团规定,该店公交卡充值以10元钱为最低标准,银行卡刷卡没有最低限额。 该店位于朝阳区东军庄小区12号楼一层,是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营的第33号便利店。前天,记者以顾客身份来到该店调查发现,在该店购物额在20元以上方能用银行卡刷卡消费,为公交卡充值每次也需在20元以上。一位女收银员称,“刷银行卡的系统坏了,不能刷卡消费”。但当记者追问为什么20元以上才可刷卡和充公交卡时,该收银员称, “京客隆就是这样规定的,没有为什么”。 记者随后采访了京客隆左家庄、团结湖等地的便利店,这些店的店员均表示公交卡10元以上即可充值,购物不管消费额多少均可刷卡。 第33号便利店的刘经理说,京客隆总公司并没有对公交卡和银行卡的消费金额进行限制,公交卡充值以10元为最低标准。她称,由于商店较小,交易额有限,购物刷卡如果金额过低,不足银行缴税金额,所以有时店员可能不愿意给顾客刷卡,但实际上店内刷卡没有最低限额。 刘经理表示,该店店员做法不妥,将会对其进行教育,并保证不会发生类似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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