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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10种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广告严重违法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9日 15:14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2月18日电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18日公布了“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4种医疗器械产品和6种保健食品名单。 4种违法发布广告的医疗器械产品包括:成都通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邦比牌通气鼻贴”、北京同心众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清肺仪”、哈尔滨奥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奥博脑复康治疗仪(脑复康增效器、健脑仪)和秦皇岛宝康创奇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静脉炎贴”。 6种违法发布广告的保健食品包括:中科牌灵芝孢子油软胶囊、奇滋宝菌丝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为“蝠活素”)、天天清大茶、富硒灵芝宝、阿波罗牌维生力口服液和绿谷灵芝宝粉剂。 据悉,2007年下半年以来,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对辖区内的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广告发布情况进行检查后,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共计11600余次,通报并移送查处的违法医疗器械广告逾10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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