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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时间超许诺期限消费者起诉神舟电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2日 11:39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记者 蔡春智

  近日,湖南一消费者因购买的神舟牌笔记本式电脑发生质量问题和售后维修问题,与深圳市神舟电脑有限公司、湘潭乐德电脑经营部发生了民事纠纷,现该名消费者已起诉至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要求两被告返还他购买神舟牌“优雅Q300型”笔记本电脑的全部价款5398元正。

  购买时:神舟

  公司及经销商承诺维修不超21天

  该名告神舟电脑有限公司的消费者姓王,湖南湘潭人。据王某介绍,2006年7月26日,他在深圳市神舟电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舟公司)特约销售(维修)网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乐德电脑经营部(以下简称:乐德经营部)以5398元的价格购买了神舟公司生产的“优雅Q300P型”笔记本电脑。当时乐德经营部向王某承诺,凡该电脑出现质量问题保证“送修在三周之内交付”、“维修时间不超过21天”。当时王某拨打了神舟公司的客服电话进行了咨询,客户服务人员也承诺凡购买神舟电脑出现质量问题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约计22天就可以修复并交付消费者。王某基于神舟公司和乐德经营部的书面、口头上的承诺,购买了该款笔记本电脑。

  使用过程:质量问题不断消费者愤然维权

  王某介绍,在购机后不久,该Q300P笔记本电脑就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乐德经营部于次日7月27日为他更换了另一台同型号,主机序号为B123PH30406100145的笔记本电脑。然而,2006年10月4日,该笔记本电脑再次出现故障,送到乐德经营部进行维修,长达20天,迫于“不超过21天”的维修期限承诺的压力,乐德经营部为王某再次更换了一台同型号主机序号为B1856HS3706100的神舟笔记本电脑。这也是王某在同一买卖合同中,使用的神舟公司生产的第三台“优雅Q300P型”笔记本电脑。

  然而在2007年9月22日,这台神舟笔记本电脑又一“病”不起,而在王某送修后,生产者、经营者都不能在他们承诺的维修期限以内帮他维修好。王某要求更换,乐德经营部告诉王某这种机型已经不生产了。王某想加钱,换其它型号,但该要求被拒绝。

  在协调未果后,万般无奈之际,王某在2007年12月17日,向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提出了民事诉讼,把深圳神舟电脑有限公司、湘潭乐德电脑经营部送上了被告席。

  维修许诺时间:厂商与经销商说法不一致

  根据王先生的说法,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两次拨打了深圳市神舟电脑有限公司客户咨询电话,询问如果购买是否保证神州电脑维修不超21天的问题。第一次拨通电话,一客服人员告诉记者,神州电脑有维修时间不超15个工作日这种说法。第二次拨打另外一条客服热线时,另一位客服人员告诉记者,购买电脑后维修的时间要看具体的问题,如果不是大问题,需要返厂维修,一般维修不超15个工作日。记者就这一问题,又拨打电话到神州电脑深圳一经销商———深圳市宝安区新安神舟电脑德宏专卖店寻问。记者告诉店员想买一台神州电脑,并询问该店员是不是保证维修时间不超15个工作日?该店员告诉记者,保证维修15个工作日,并强调是由神州电脑厂家保证的。

  今天,该案正式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开审,本报将继续留意事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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