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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个月电费多收7.5万 杭州越泰物业乱收费遭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4日 14:29 浙江市场导报

  作者:胡德辉 陈中志

  一个三口之家,两个月咋用了4000多度电?日前,家住杭州下城区朝鸣街道刀茅巷社区泰和苑小区6幢的业主陈先生向市场导报《维权周刊》投诉称,他家电费按泰和苑业主委员会与杭州越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合同约定,由杭州越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泰和苑物业管理处(以下简称“越泰物业”)代收代缴,以前月用电量也不会过千度,可现在却翻了几番,要求《维权周刊》介入调查给他一个说法。

  业主: 物管收费真贪

  据陈先生介绍,他家入住泰和苑已有近10年时间,可电费偏高问题由来已久,2007年表现最为突出。陈先生说,去年年初,他收到一张写着用电量4000多度的《电费缴费通知单》,大为不解。他找“越泰物业”,希望能弄清楚这么多度电是怎么算出来的?“越泰物业”工作人员却一直不愿提供明细单据,只告诉他电费都是按电力局的规定计收的,不会多收一分钱。但是具体怎么用的电,至今没有得到“越泰物业”的解释。

  泰和苑小区以前有总表和分表的计费方法。陈先生说,小区的总表走得慢,业主缴的分摊电费就高,今年以来业主纷纷改装一户一表后,电费比以前下降了30%以上,业主们多次与“越泰物业”交涉,他们才开始自查,仅电费一项自认多收了7.5万元。“我们真不知道其他项目是否也存在乱收费的问题。”陈先生不无担忧地说。

  物管:电费按表计收

  接到投诉,导报记者作了调查。“越泰物业”负责人王女士解释,2006年7月,公司从其他物管公司接手泰和苑小区(高层)物管工作,其物业费标准是通过物价部门核准的,尽管物业费只收0.5元/平方米,就是这么低的收费标准,还有不少业主不缴。王女士说,至于电费多收的问题,原因主要出在总表已经老化,才会导致电费多收。为什么物管在17个月后才发现电费多收的问题?王女士解释,多收的费用公司会逐月退还。

  王女士还说,公司自从接手泰和苑小区物管工作以来,不少业主不配合物管工作,造成物管工作很不顺利,公司只能违约撤离,退出时间计划在2008年2月20日前。

  房管:监管力度有限

  物管乱收业主费用长达17个月,且仅电费一项就多收了7.5万余元,监管部门如何处理?杭州市下城区建设局物业管理中心主任曹炯在接受市场导报《维权周刊》记者采访时介绍,泰和苑业主与“越泰物业”的矛盾一直很大,双方都不能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如“越泰物业”做的是服务而非管理工作,物业公司应该在服务上多为业主着想,就有可能避免小区总电表计费误差的问题……曹炯说,2007年12月21日,该中心会同下城区潮鸣街道、刀茅巷社区等单位,召集“越泰物业”、泰和苑业主委员会及部分业主代表等当事方进行了协调,对“多收的电费在2008年2月20日前全部退还”,并对“‘越泰物业’提前撤离造成业主损失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权”的《会议纪要》。

  为什么多收的费用只是退还给业主,而不是追加对“越泰物业”的处罚?曹炯说,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未对这类行为作出处罚的规定,物业中心监管无法可依,也就是说不能处罚,只能督促“越泰物业”退还多收的费用。曹炯还说,“越泰物业”违约提前撤离给小区的日常服务带来损失的责任,泰和苑的业主和“越泰物业”都愿意走司法途径进行维权。

  据杭州市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统计,近3年来,业主投诉物业企业收费项目和标准不透明、违反规定乱收费,一直高居各类举报问题前3位。浙江天杭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蒋国忠律师认为,目前各类物业纠纷的原因,大多产生于信息的不公开和不透明,解决收费问题的关键还在于物业公司,需要自律和监管部门双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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