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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良莠不齐宣传夸大其辞 如何防电视购物忽悠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5日 10:58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温中豪 实习生 王娟文 核心提示 省消协的统计显示:“对电视购物经销商的投诉大幅度增长,和前几年相比增长几十倍”。脸部“脏物”疑是美容器自制;“交货后付款”的承诺成了“交钱后方能开箱验货”的幌子;电视购物遭遇“狸猫换太子”;出现问题后一推了之……对于近几年兴起的购物新方式——电视购物,多方反映的情况和记者调查显示,一些电视购物商品存在诸多陷阱。对此,省消协相关负责人、律师对一些不良电视购物经销商的惯用花招进行逐一剖析,借此提醒消费者规避。 消协:电视购物投诉多 “近两年来,对电视购物经销商的投诉大幅度增长,大约增长几十倍。这和一些电视购物经销商弄虚作假和一些信誉较差的经销企业大批进入电视购物行业有直接关系。” 昨日上午,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李汉生情绪激动地告诉记者:“电视购物陷阱很多。经常有人向我们投诉,连我老婆都被电视购物骗过。今年1到9月,按照最保守估计,也得有100多起投诉。等今年全年的数字统计出来后,肯定要比这个数字大得多。” 据李汉生和郑州12315投诉指挥中心主任黄静介绍,消费者对电视购物的投诉,主要集中在产品夸大宣传、出售三无产品、售后服务无法保证等方面。 李汉生说:“比如在今年9月,有经销商在电视购物中宣称一款手表有防水、防震等多种功能,消费者购买后却发现,连洗手时溅出的水都能进到手表里,防水功能连普通的手表都不如。” 还有一款手机在电视购物中被吹嘘能待机600天,结果消费者购买后用一天就没电了。 “通过电视购物买了治疗打鼾的药物,没疗效不退款”、“通过电视购物买的手机和实物不符”……近两年,本报也曾接到近百条关于电视购物的投诉。 郑州市邮政局代收货款项目组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一两年,电视购物产品的投递量比以前大大增加,仅他们项目组一月就投递过四五千件电视购物产品,在投递的电视购物产品中,有五分之一曾被消费者反映有问题,其中因经销商投递的包裹中内件不符而向邮局反映的情况最为集中。 体验:“物美价廉”真诱人 12月22日上午,在记者看到的20个电视频道中,有三分之一在频繁播出手机、美容等产品的电视购物广告。 在某电视频道,记者看到一款手机电视购物广告,这款双网双待手机标价仅为798元,而市场同类型手机则为几千元。电视一角还不断出字幕提示:“这款手机不断有观众定购,目前仅存23款。” 记者拨打了这款手机的购物热线,女客服人员热情地让记者留下联系方式,并说货到才需付款。当记者说出现质量问题咋办时,客服人员立马说:“如果不想要,可以无条件退款退货。” 物美价廉的产品,信誓旦旦的承诺,这种电视购物的确容易让人心动。一些有过电视购物经历的读者向本报投诉时说,他们在购买后才发现问题颇多。 对此,一些不愿透露姓名的手机经销商说:“如果电视购物经销商选择的是不知名厂家的产品,那么这些产品常常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没有投放市场,价格不透明,目的就是为了避免消费者和市场上的商品进行价格比较。而实际上,这些不知名厂家的产品在性价比上普遍不及知名品牌产品。” 剖析:电视购物“花招”频出 对于一些不良电视购物经销商惯用的花招,李汉生和河南开达律师事务所延立勋律师对此进行一一拆解。 花招一:“货到付款”成诱饵 今年11月26日,郑州市民刘先生在某电视台看到一个关于手机的电视购物广告,刘先生拨打电视购物电话后被告知,三天后手机就可到货,货到付款。 12月3日,邮局工作人员把手机送到了刘先生的办公室。他们按照经销商的要求,让刘先生付款后才能开箱验货。刘先生把现金付清后,邮局的工作人员离开。可当刘先生打开包装箱才发现,送来的手机并非他当初订购的品牌。邮局工作人员让他和北京的经销商联系,但刘先生联系多次也没结果,到后来连联系电话都打不通了。记者多次拨打这个电话,只有人工提示音说这部电话已经转移到了人工服务秘书台,记者查询后发现,这个联系电话竟是北京的一部小灵通。 在刘先生办公室,记者看到经销商连发票都没开。但在箱子外的标签上却特别注明:“不允许提前开箱验货,异常及时联系。收取邮件时,请先付款。” 拆解:许多电视购物一般采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方法,这样看似合理的方法却存在不少问题。一方面,多数经销商在和邮局签订投递合同时,均要求邮局收到货款后才能开箱,而这种消费者事先并不知道的规定,让“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变种为“先交钱才能取货”。 即便经销商没有对订购物品进行“调包”,但由于诸如手机、首饰、化妆品等物,消费者需使用一段时间后才发现问题,而此时货款早已到了经销商手里,想退货退钱非常困难。 花招二:“高科技”可能是欺诈“去年,我妻子通过电视购物买了一台脸部美容器,我知道后就对她说这可能是骗人的。”李汉生说,电视购物广告上的演示者先把化妆品涂在脸部,然后再用美容器在脸部轻轻按摩,白色的化妆品一会就变成了黑色。这时,演示者就说:“看,脸部的脏物被吸出来了。” 妻子花了1280元购买了这款产品,在家使用时,也出现了抹到脸上的白色化妆品变黑的情况。“看起来好像真能吸脏物似的,但我当时就怀疑这有问题。脸天天洗,那有可能这么脏。”李汉生笑着告诉记者,他找来一张非常干净的白纸,并涂上这种化妆品,然后用美容器按摩这张纸,结果白纸的表面很快就成了黑色。 “也许白纸内真有脏东西,我又找来一块非常干净的玻璃做实验,结果涂在玻璃上的化妆品经过美容器按摩后竟然也变黑了。”李汉生说,“通过实验,我敢断言,这种变黑的效果肯定是美容器自己造成的,狡猾的经销商通过这种方式来蒙蔽消费者。” “我随后打电话和这家在北京的电视购物经销商联系,联系电话竟然停机了。”李汉生说,他又通过北京消协的朋友反映此事,朋友说,这家公司被央视曝光过,早不知道跑到哪去了。 “没想到隔了一段时间,这家公司竟然又给我家打电话推荐他们的产品。”李汉生说,“这下可把我气坏了,我把打电话的骂了一顿,要求他们退款时,他们挂断了电话。直到现在,这台美容器还在我家扔着呢。” 拆解:夸大宣传效果,聘请名人和“权威人士”代言,通过特技处理或“移花接木”蒙骗消费者。这些伎俩在增高、减肥、丰乳等电视购物广告中颇为常见。一些不良产品的厂家还找出一些“科研机构”和“专家”为他们摇旗呐喊,但这些所谓机构和专家往往是他们瞎编的。 一些美容类产品,经常在电视上用消费者使用产品前后的对比照片来显示效果。其实,用电脑后期处理,很容易造出这样的假象。 花招三:出了问题难维权 今年7月,白先生在某电视购物频道订购一部手机。用了十天左右,手机不停死机。白先生打电视购物的热线想退换时,工作人员告诉他:“根本就没有包换这一说,只能保修。”原来承诺20天内修好,但修了一个月手机才修好,修好后用了不到10天又坏了。受不了折腾的白先生只好把这个手机束之高阁。 白先生说,在手机修理过程中,他曾不断打电话和生产厂家、售后服务中心、还向北京(生产商所在地)12315、上海(销售商所在地)12315进行投诉,但最后都不了了之。 “12315的工作人员还让我投诉时带上发票,可当初经销商根本就没给我发票,到现在连装手机的包裹都找不到了。” 拆解:由于一些经销商邮寄商品不寄发票,加上一些消费者不注意保存包裹等相关证据,导致问题出现时无证据可举。加上经销商大都在外地,消费者投诉尚需找当地的消协投诉,这就为消费者维权增大了成本。 相对普通商品购物,电视购物的维权呈现出维权过程长、解决问题慢、维权成本大的特点,而一些不良商家正是利用消费者这些弱点“打太极”,把消费者拖得精疲力竭,最终放弃维权。更有甚者,个别电视购物经销商本身就没确定地址,属于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皮包公司,在电视上就留个电话,出了问题后你就是拿着发票也找不到他们。 花招四:不断骚扰消费者 一年前的一次电视购物,惹来一年骚扰电话。不堪其扰的李女士说,2006年11月,她通过电视购物购买保暖内衣。应经销商要求,她给对方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没想到从那以后她几乎每天都接到电视购物上的商家打来的推销电话,北京、上海、江苏什么地方的都有,每天都能接四五个。 拆解:手机号码属于个人隐私,未经消费者允许,电视购物经销商无权将消费者的手机号传给其他经销商。对一些不良经销商,消费者在留电话时还是谨慎些好。 期待:电视购物需规范 实际上,在世界上很多地区,电视购物已经和电话销售、网络销售一样,是一种很方便的销售方式。欧美、日本、韩国等的电视购物发展都相当成熟,拥有很高的诚信度和美誉度,而中国的电视购物产业现在急需公信力和行业榜样。 郑州12315投诉指挥中心主任黄静说,作为一种方便快捷的购物形式,电视购物这种形式本身并没有错。关键在于一些利欲熏心的经销商利用消费者对电视台和这种新型购物形式的信任,夸大宣传,不负责任地欺骗消费者,这是对电视购物最大的伤害。 有关专家指出:从根源上看,一是一些电视购物企业规范和自律意识不够,直接导致消费者不满;二是一些小品牌或者新品牌在宣传时夸大,造成问题。专家们也提醒,在广告审查和机构监管方面,也需要从前期加强控制,后期加强治理。 郑州市二里岗工商所贾洪海所长说,台湾电视购物很普遍,他们出售的电视购物产品都必须要经过电视台的严格检查,从事电视购物销售的企业大都是一些信誉较好的企业,一般都不会通过欺诈消费者自毁长城。 面对一些电视购物经销商出现的漏洞和问题,有专家提出建立“市场准入制”,不允许一些想利用电视广告、通过虚假宣传来骗取消费者的经销商通过电视购物进行销售,同时为产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的规范性企业办理电视购物“准入证”,从源头上保证电视购物销售产品的质量。 这种机制的建立,需要多个政府部门联手,也需要更多的知名品牌的加入,实现产品的优胜劣汰。相关单位加大对电视购物产品的审查力度,工商、质检、消协等单位则加大监管、维权措施,让电视购物经销商不敢骗人,让一些不法经销商出局,为电视购物这种新型的购物模式净身。 目前,针对电视购物的乱局,国家还没有出台操作性较强的法规。 提醒:谨慎选择莫轻信 邮局工作人员说:他们和电视购物的经销商是一种合同关系,只能按照经销商的要求让消费者先付款,然后才能拆箱验货。即便消费者当场发现货物有问题,邮局也无法归还货款,消费者只能和经销商协调解决。但消费者发现问题后,可以及时向邮局反映,邮局可以暂扣货款,但只能按照邮局和经销商的合同暂扣7天,过后还得将货款给经销商。因此,邮局的监管能力非常有限,他们也没权把货款返还给消费者,希望消费者能提高警惕。 “对电视购物上宣传的商品一定要了解清楚,看清品牌,千万不要轻信承诺,看了广告就购买。”李汉生说。 河南开达律师事务所延立勋律师说,在收到经销商邮寄的货物后要及时验货,如果货物存在损坏等问题,应拒绝付款。面对那种付款后再验货的方法,消费者要谨慎采用。如果经销商随货物寄的有发票等购物凭证,要对购物凭证妥善保存,以便发现邮寄来的商品有问题时,用作向工商部门投诉的证据。 通过代收货款的方式,一些电视购物经销商玩起了“狸猫换太子”——这手机并非消费者订购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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