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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租人成风 劳务派遣公司涉嫌非法牟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0日 16:14 时代信报

  用人单位“租人”成风 “同工同酬”成法律白条

  律师:劳务派遣公司涉嫌非法牟利

  一方面,用人单位“租人”成风,劳务派遣公司生意火爆;另一方面,劳务派遣工的工资与同工种的正式工相比,明显“缺斤少两”。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的解释不仅“天衣无缝”,并且也在“喊冤”。

  这些情况,都集中出现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这两个月。

  劳务派遣工“有权无处申,有冤无处诉”的尴尬到底由谁造成?是法律出现“真空”?还是有人在钻法律的空子?

  - 信报记者 杨毅

  劳务派遣工的钱包丢了

  被派遣到沙区某国企工作的派遣工闵文富最近感到很郁闷。虽然从事的是同一工种,但他的月薪只有2000多元,而该国企员工工资却是6000多元。

  “干的多,干得累,但拿的少。还不知道是谁动了我的钱包。”闵文富说,因为他是劳务派遣工,因此,用人单位不会给他发工资,因此也不存在侵权一说;当他找到自己的派遣公司,公司连称这并非违法之举。

  “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用人单位确实应该支付6000元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在该工种的人员使用上已全部改用派遣工,而‘正式工’都调换到了别的岗位,因此,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就只要2000多元。”派遣公司解释。

  工资袋凭空少了这么一大截,得到的却是这样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说法。闵文富依然不能释怀。

  有5年被派遣工作经历的张红透露,派遣工在企业里一般会受到受“歧视”。目前在主城一供电局从事野外线路检修工作,他对劳务派遣心存感激。张红称,每月他都可以和其它派遣工友一样按时领到工资,且派遣单位也为他们买了“三险”。但他同时也有“心病”———在派遣单位无法晋级、评职称。去年,张红参加全市电力行业线路检修比赛,最后获得第三名的好成绩。按照规定,他当年即可被评为技师,但最终却因其不是正式工,而与技师头衔无缘。这让他一直感到遗憾。

  派遣公司电话打“爆”

  “请问公司里还有多少技工,我们全要了。”撂下电话,沙坪坝双高人力资源公司负责人杨宁笑了。以前该公司劳务派遣业务发展平稳,“租人”单位以外企和国企为主。但近两个月以来,劳务派遣业务陡增,众多国企、民企甚至包括一些证券公司,纷纷来电咨询如何办理派遣业务,“电话几乎被打爆了”。

  “咨询派遣业务以民企居多,包括工厂和超市。”沙区人力资源市场另外几家劳务派遣机构,也向记者证实,随着《劳动合同法》施行时间的临近,他们近两个月里接到的咨询劳务派遣业务电话,几乎是去年全年的总和。

  “有时每天可能只派出一人,但有时也可能一下子就派出四五百人。”杨宁说,他们公司上至副总下至保洁员,均可按用人单位需求派出。近段时间,由于需求突然猛增,人手似乎一下子开始吃紧。

  新闻故事

  劳动者:公司想方设法榨油

  有派遣工直称,“用人单位突击租人,很明显就是有意逃避法律责任。” 还有人说,“是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联手策划的阴谋,双方都想从我们身上榨油水。”不一而足,矛头直指两家单位。

  企业:“租人”可降低成本

  某国企人力资源负责人称,国企一般都定岗定人,多出来的工作,定岗的工人无法完成,所以就需要转向人力公司“租人”,企业支付的薪酬就会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工资支出会相应减少,这是为了降低成本。但这种“迂回”是合理合法的。

  律师:同工不同酬属违法

  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金柱表示,《劳动合同法》第63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近似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因此,针对闵文富和张红的案例来分析,两用人单位和两劳务派遣公司均涉嫌违法。集中“租人”现象的背后确有单位钻法律空子之嫌。

  观点交锋

  ● 明年,我市高校将招生15万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数将达到18万人。明年入住大学城的学生总数达到10万人。(王珊)

  ● 今年,我市403万贫困生受到资助。市级财政每年将安排800万元专项经费资助家庭困难的品学兼优的普通高中学生。目前我市高校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以及减免、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政策均已得到落实。(王珊)

  ● 22~23日,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正式开考,作弊学生将被开除学籍。本次的四六级考试将全部是在校学生考试,非在校生报名在今年已被取消资格。 (王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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