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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格低房产局不受理 购房者质疑多少算合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9日 10:26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 苏永华) 办理交易手续时,房产部门认为转让价格太低,不予成交和过户。近来,不少购房者反映,房产部门对房价的评估,带有一定的随意性。

  昨日,武昌一位购房人反映,他打算买下世纪彩城一套二手房,双方商定的房价为5000元/平方米。但中介告诉他,房产部门办理该小区房屋交易时,认定的“起步价”是6000元/平方米。他们的价格低了,需要重新评估,否则房产部门不会受理。

  这位购房人不解。他本月初去房产部门咨询时,“起步价”还只有5400元/平方米,怎么才一个多星期,就猛涨了几百元?

  武昌东亭花园一位业主也反映,前不久在办理

二手房转让手续时,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居然比成交价还要高。中介公司解释称,“如果价格太低,在房产局通不过。”

  武昌区房产局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有关规定,房屋交易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的,要重新进行评估。如果有特殊原因,需要提供相关资料或照片。

  武昌区房产局人士表示,之所以规定“把关价”,目的是防止税收的流失,交易价格在这个大致范围内就行。但如果合同价格严重偏低,就要重新进行评估,否则不予成交和过户。“起步价”到底该如何“把关”?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

房价在不断变化中,无法出台具体的标准,目前的定价依据主要是以各楼盘最近交易价格制定,“如果近期价格绝大多数在6000元/平方米以上,‘起步价’就不会比6000元低。”

  房产部门介绍,以前,交易双方为了少交税费,往往有意将价格写得很低。以“起步价”规范交易行为,来防止有意逃税。

  但一些购房人认为,交易管理部门制定“起步价”时,并不是以当地均价为标准,而是看楼盘的具体情况而定,带有一定的随意性。

  楼市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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