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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纠纷明显上升 轿车质量占投诉总量三成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9日 06:51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诸达鹤 实习生王丽歌 今年年初至11日30日止,市消保委汽车专业办公室共受理投诉368件,比去年同比增加13.23%,其中车子质量问题占投诉总量的33.42%,其他依次为汽车合同占29.89%、维修占23.10%、美容占7.61%、保险占4.62%。这些数据是该专业办公室负责人刘金宝昨天向记者透露的。其中有的投诉经调解已解决,今后消费者有投诉可拨打64880437。 “东风标致307” 行驶1600公里出故障 案例:去年11月30日,王先生买了辆东风标致307自排顶配2.0L轿车,在行驶到1600公里时发现在暂停后挂挡车子不动,须熄火后重新启动恢复行驶状态。后经电脑测试没问题,但过不久故障又发生,维修店称要调换变速箱,但厂方不同意,而要更换周转箱(即经修复的旧变速箱),消费者不同意。 【市消保委点评】:行驶到1600公里出现故障后进行维修是正常的,如果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故障则属车子质量问题引起,必须更换新的变速箱,而不能用周转箱代替。 “旗云1.6T” 总价之外又收费 案例:今年6月21日,孙女士到某4S店订购了旗云1.6T的手动舒适型的轿车,当时双方约定总价63998元,其中包括车价53000元,购置税4598元(按实),保险费用2900元(按实),上牌费3500元和养路费。提车时,向孙女士再收1000多元养路费。 【市消保委点评】:汽车经销商告知不清,操作不规范。养路费是由消费者自己去交付的,经销商不埋单,务必写在合约里。 事故理赔维修厂移花接木 案例:瞿先生购买了一辆品牌轿车,由于自己操作不当,不慎将车辆撞坏。事发后,保险公司全额理赔,瞿先生全权委托修理厂维修。提车后,却接连发生制动系统、方向盘等问题,于是找修理厂要求更换刹车总泵、方向助力泵、助力架等,但对方均不予理睬。 【市消保委点评】:作为维修厂,车辆进厂维修须按维修行业的相关规定,规范登记,严格管理,对事故车辆的维修须按保险公司的定损项目进行更换、维修;决不能“移花接木,偷梁换柱”,采取该换的不换,不该换的乱换手法,不该以次充好蒙骗消费者。 “虹梅路新焦店” 车子美容进水 案例:今年9月1日,谢先生委托永达虹梅路4S店(新焦店)清洗一辆别克商务车。但该店工作人员在未检查车辆的窗户是否全部关闭的情况下就开始洗车,由于操作不规范导致车内进水。后谢先生与公司交涉要求赔偿遭到拒绝。 【市消保委点评】:此纠纷应该是消费者负主责,该公司在清洗处有醒目的告示,提醒消费者在清洗时必须关闭所有的门窗,进水是由于消费者一时疏忽而忘了关闭所有门窗所致。 但该公司负有在清洗时没有认真地履行仔细检查的职责,应负服务不到位的次要责任。 “东风雪铁龙” 保险涉嫌虚假 案例:今年8月12日,刘先生花18.53万元买下东风雪铁龙汽车后,发现交强险保单是另一个消费者转给他的(车架号、发动机号与所提车一致),汽车商拒不承认,谎辩是保单出错。经与原来购买此车的消费者联系,才知汽车商所说为虚。 【市消保委点评】:经销商告知不清,保险公司操作不规范。车辆还没最终落实好主人,买卖双方交易还没成功(销售发票还没有开出),就将刘先生的信息提供给保险公司。而保险公司在刘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保单开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经销商和保险公司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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