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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二手房中介违规误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0日 16:05 兰州日报

  记者 薛玲 

  随着近期我市二手房交易量整体下降,一些二手房中介门店的日子开始“吃紧”。记者采访了解到,少数房产中介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误导消费者交易。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交易时一定要注意维权。

  中介诱人签假合同

  日前,市民魏军在一中介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中介店员热心地建议他可以通过签两个合同的方式来避税,也就是压低合同金额以假合同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只是公证而不过户。但他咨询了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后了解到,此举危害很大,二手房交易中不如实申报成交价,将导致购房人以后再转让该房产时的税负大幅增加。例如,购房人实际以80万元的价格成交,却签60万元的假合同并取得购房发票,再转让时购房成本只能以60万元计算,除去购房成本其余的都是应税收入,因此相关税负就会大幅增加,而且此举为逃税行为,还会受到税务部门处罚。如果签订假合同后只办理公证,不办过户手续,一旦卖家将房屋抵押还容易出现交易纠纷。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从去年起我市

二手房市场就开始出现这种假合同,近期一些中介利用频率更高。由于近年国家出台一系列抑制炒房倒房的宏观调控政策,二手房在交易环节的税负大幅增加,加上二手
房价
格持续走高,不少中介为达成交易就频频诱导人们签订假合同。而利用假合同来促成交易,以及只公证而不过户的方式,表面上让买方感到省钱,实际上中介为获利刻意隐瞒了其中蕴藏的风险。

  违规侵吞消费者服务费

  此外,记者还发现,尽管我市已经推行房产买卖中介合同标准文本,但是一些中介仍在使用自制合同,这些合同最大的特点是增加了对中介有利的“霸王条款”。其中不管中介是否按约定完成或全部完成中介业务,顾客都要交纳1%的服务费,有的甚至还要顾客交纳押金。很多中介把涉及自己违约赔偿责任的条款给删除了。

  一家中介公司员工透露,公司的“指标压力”很大。每月基层店员基本工资为500元,只有接手的房产交易成功,中介服务费的15%作为个人奖金,如果交易不成功,中介只应收数百元的中介信息费,但实际情况是,通过店里的自制合同,中介不论交易是否成功都要收上千元的费用。

  房管部门为消费者支招

  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人士提醒消费者,在与中介机构签订中介服务合同时一定要细读合同或协议的各项条款,要特别注意委托服务的具体事项及服务标准、要求、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合同的履行期限、各方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内容。消费者可以到市国土资源和房产局网站查到标准示范合同文本的内容做参考,防止中介机构签订不平等条款。如果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违反规定收取中介服务费用,人们可以投诉到物价部门,由其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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