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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为何在赔付中隐身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4日 11:29 正义网-检察日报

  “11·10”重庆家乐福踩踏事故的死者杨素绣亲属代表许生与重庆渝北路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负责人就死者的赔付问题进行了第一次磋商,但赔偿数目双方差距太大,赔付工作陷入僵局。此事件的另外两位死者的赔付由天星桥街道办、社区来负责,在第一次协商中也出现分歧(11月13日《新京报》)。

  在重庆家乐福踩踏事件中造成3人死亡,按照法律规定这3人的亲属有权获得相关赔偿。既然是首次磋商,那么在赔偿数目方面出现分歧并不奇怪。让人奇怪的是,与死者亲属进行磋商的,并非事件的主角家乐福超市,而是街道和社区。街道和社区能够作为家乐福超市的代理人,与死者家属进行赔偿谈判吗?这显然是一个问题。

  街道是地方政府的派出机构,在法律意义上代表地方政府。社区是基层居民自治组织,从一定程度上说它代表的是居民的利益诉求。在家乐福踩踏事件赔偿工作进入诉讼程序之前,街道和社区作为调解人进行居中协调,这是他们的角色本位。但是,他们如今却以家乐福代理人的身份与死者家属谈判,这显然违背了地方政府和基层自治组织应当承担的职责。从公平正义的角度来说,死者家属在谈判中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如果政府可以作为代理人的话,他们应当是死者家属的代理人。但现在人们看到的事实却是,家乐福在事件赔付过程中悄然隐身,只有地方政府和自治组织在和死者家属讨价还价。街道和社区这样做是否公正,这是另外一个问题。人们从家乐福的缺席中,看到的只能是一种逃避的形象。

  事实上,整个赔付工作完全可以做得更好,赔付数目的大小并不是决定因素,起决定作用的反而是程序正义是否真正到位。家乐福在事件发生后,信任和依赖地方政府及自治组织的调解作用无可厚非,关键是它不能改变调停人的角色定位。家乐福必须亲自出面与死者家属协商,至少是其代理律师出面协商,这样可以从精神层面给死者家属以安慰。同时,对于赔偿额度的大小,双方自然可以请政府及自治组织进行居中调解。

  踩踏事件本来就是一个严重错误和悲剧,后续的赔付如果继续这样的错误,只能使悲剧越加严重。对此,当地政府、家乐福都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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