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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多处自行车停车点暗自涨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3日 10:27 江南时报

  物价部门:这种多收费的行为违规

  本报讯 (见习记者 倪艳)苏州市民王女士日前骑自行车到观前街上购物,在观前街某停车处存车时,给了车辆管理员5毛钱,管理员随后找给王女士2毛钱,王女士质疑,以前只收取2毛钱,怎么突然涨到3毛钱?对此,管理员称,停车费用涨价了,他是按照规定收费的。近日,记者也接到多位市民反映的类似情况,市民纷纷对停车收费涨价提出质疑。记者昨从苏州市物价部门了解到,所谓的涨价并没有事实依据。

  昨天上午,记者以停车者的身份走访了苏州几个停车点,发现各停车点的自行车收费标准从0.2元至0.4元不等。在人民路某非

机动车停车处,收费管理人员询问记者要停车多长时间,记者告诉他要到下午来取车,管理人员收了记者3毛钱。当记者提出涨价疑问时,该管理人员称,“现在物价涨了,所以停车费也涨了。”最后,该管理员退了1毛钱给记者。记者随后来到其他几处停车点,有管理员要收4毛钱的自行车管理费。当记者要求留下发票时,管理员则说,“发票还剩几张,不给了”。

  对于上述几种情况,苏州物价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这种多收费的行为显然是违规的,按照车辆管理有关规定,停车场白天自行车的存放收费标准是0.2元,

电动车和山地车在0.3元到0.5元不等,不得超过0.5元,如果停车一夜,收费0.5元。

  对于这种乱收费的现象,物价部门表示,只能通过检查、查处,对乱收费人员进行教育,并处一定的罚款。由于目前车辆管理体制方面的缺陷,在对非机动车辆的停车收费管理上确实存在很大的难处,需要相关部门、社会公众的相互配合,共同监督。物价部门提醒市民,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可以拨打12358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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