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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宇物业如此圈地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0日 16:50 浙江市场导报

  业主:没有委托岂能向我收费 物管:享受了服务,就得交钱

  作者:任立栋/文  

  如果附近新建的小区用一堵围墙把你家的房子圈于其中,而你却非得为此向该小区物业公司交纳管理费,想必谁碰上了都会觉得郁闷。如今,杭州市上城区四条巷的200多户业主就碰到了这样的烦心事。业主与物业公司甚至还因此闹到了法院。

  其中究竟有怎样的纠葛呢?这还得从9年前说起。

  围墙建得没凭没据?

  刚开完庭的业主张先生告诉浙江市场导报《维权周刊》,早在1998年,他从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购买了一套房改房,房子就在四条巷(属于清波社区)内,当时每年50元的卫生费都是由社区统一收取的。

  但自从附近兴建了柳浪新苑,清波社区原先的格局被打破了。2000年,杭州信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宇物业”)进驻柳浪新苑后,就将四条巷围起来划入了柳浪新苑。张先生郁闷地说,业主们对这种做法都十分不满。这几年间由于对房屋的归属问题始终无法达成共识,因此大部分业主都没有缴纳物业管理费。直到信宇物业的律师函“上门”之后,矛盾激发了。

  争议颇大的围墙,几年前它将上百户四条巷的业主圈进了柳浪新苑。

  各执一词,谁是谁非?

  张先生认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信宇物业若要将四条巷划入柳浪新苑,应该事先经业主投票决定,收取物业费更是得征求业主的同意。他的房子是从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买的,产权并不属于柳浪新苑的开发商,而且他也没有和信宇物业签订过任何物业管理委托协议及业主公约,信宇物业收费没有任何依据。同时,张先生对信宇物业是否具有物业管理资质也表示了质疑。

  对于张先生的看法,信宇物业的办公室主任谢小姐十分不认同,她介绍说,信宇物业是具有杭州市二级、国家三级资质的物业管理机构,当初将四条巷划入柳浪新苑小区是通过相关部门同意的,并且拥有《杭州市物业管理项目实施确认书》。从2000年下半年开始,张先生就开始享受公司的物业服务,比如楼道灯安装、水费代收等等,因此谢小姐认为,向他收取物业管理费用也是合情合理的。

  那么其他业主是怎么看待信宇物业收费的事情呢?同住四条巷的江先生虽然已经开始交物管费了,但他仍有许多不满和看法。他表示,住宅区需要物业公司,但至少信宇物业应该先与他们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可业主都没有看到过合同,突然来了一封律师函,就成了被告,这种做法让他感觉信宇物业很不尊重业主。

  业委会不成熟是关键

  在交谈中,张先生还给记者提供了一些文件,比如柳浪新苑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大会议程、委员评选决议等,他告诉记者,他从其中发现了很多问题,而这些问题还会直接关系到信宇物业进驻小区的合法性。

  比如,第一次业主大会议程安排的落款是“杭州信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业主委员会组建委员会聘请了柳浪新苑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作为执行秘书,但根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无权介入上述组织和活动。

  有关人士指出,这起案子看似是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纠纷,可实质不尽是如此。物业公司进入小区要通过业主委员会把关,而只要有一道程序不到位就可能对业主带来不利影响。从之前铭雅苑的物业纠纷(详见本报《维权周刊》8月31日B2版),到现在的柳浪新苑,似乎都显示了一个问题,目前小区业主委员会都不够成熟。

  “尽管目前我省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物业管理规范,但能够按照程序进行的小区似乎并不多见。”这位人士指出,事实上,业委会能从很大程度上维护业主权益,因此无论是新建小区还是已成规模的老住宅区,都应该对此引起足够的重视。

  至截稿,这起纠纷仍在等待法院审判,本报也将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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