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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抽巨奖谨防请君入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6日 10:46 三湘都市报

  公证处否认曾给市场抽奖公证,工商指其“奖品设置涉嫌违法”

  记者资喻宇、胡泽汇 实习生贺又兰、杨慧

  本报10月25日讯 10月24日,本报报道长沙的周欧女士在长沙红星井湾子家具大市场买家具,参加市场举行的抽奖活动,中了二等奖彩电一台,但兑奖时却被市场方告知只能拿走三等奖——一个电饭煲。

  昨天上午,长沙市雨花区公证处负责人向本报证实,他们根本没有参与井湾子家具大市场抽奖活动的公证。长沙市雨花区工商分局也表示,国家规定“奖品价值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而该市场设置的一等奖为小汽车一台,明显超过了5000元,该市场抽奖活动关于奖品设置一项即涉嫌违法。

  【公证处】未参与抽奖公证

  “抽奖活动的公证工作程序严格,绝不能随随便便就公证。”长沙市雨花区公证处主任胡东晖表示,他们根本没有参加红星井湾子家具大市场抽奖活动的公证,公证处将要求该市场登报公开道歉,并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胡东晖强调,无论从法律法规还是从经营诚信看,商家打出宣传广告并启动活动后,就不应该擅自更改活动流程及奖项设置,否则,即使之前申请了公证,公证机关也不会对更改过的活动给予公证。

  【工商局】奖品设置涉嫌违法

  “国家对商家举办的抽奖活动有严格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法》第2章不正当竞争第13条规定,奖品价值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长沙市雨花区工商分局

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介绍,如果该商场确实把一台小汽车作为实物送给
中奖
者,那么,小汽车价值远超5000元,将构成违法;如果该商场开了奖,但实际并未送出一等奖,那就涉嫌欺骗消费者。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参与抽奖的消费者可将此情况反映给工商局,“在查明情况后,我们将立案侦查。”

  【律师】可吊销营业执照

  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春光指出,在此案中,红星井湾子家具大市场的做法不仅违反了相关行政法规,还涉嫌欺骗消费者。作为一等奖的小汽车有使用权和所有权之分,如果商场把所有权赠送给消费者,那么很明显违法,相关行政部门可以给予相应处罚:罚款、责令改正、整顿等,情节严重甚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如果商场赠予消费者的是使用权,则不构成违规,但该商场为了造成公正透明气氛,谎称该活动通过公证处公证,实际并没有通过,这是欺骗消费者,肯定是违法行为,应得到相应处罚。

  【提醒】抽奖可看公证标签

  长沙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商家的促销手段也越来越多,其中抽奖是使用频率较高的一种促销方式。为了更好地取得社会公信力,商家在举办抽奖活动时,一般都会打出“公证牌”。目前,长沙平均每年申请公证的促销抽奖活动为200余件。

  长沙市雨花区公证处主任胡东晖提醒消费者,公证机关一直把抽奖公证作为重点业务监督对象予以监督,对其相关工作也有严格地把管,以此确保抽奖活动真实、合法、有效。消费者抽奖时,一定要提防商家假冒公证机关的“公证幌子”,消费者可在活动现场查看,看抽奖箱是否张贴公证处正式标签,是否盖有正式公章,以核查商家公证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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